法律援助的对象?
作者:网宣办 来源: 宣传部 更新时间:2017-08-25

   (1) 一般对象即经济困难,有充分理由证明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

  (2) 特殊对象即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3) 其他残疾人或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4) 刑事案件中的外国籍或无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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