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申请: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填写申请表,提供有关材料。
2、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审核: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要职责:(1)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所需的相关材料;(2)为申请人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3)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报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3、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审批。(1)接到村级审核后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即时审批,免费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永久性的存档;(3)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4)审批时间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4、县(市)、区人口计生局监督备案
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2)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审批档案进行评查备案。
所需相关证明材料:1、居民身份证2、户口3、婚姻状况证明4、生育状况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