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原户口簿、身份证;
(2)常住人口登记表及其它能够证明申请人是当地户籍的有关材料;
(3)民警调查笔录(至少3份)及调查综合材料;
(4)居(村)委会证明;
(5)1寸彩色照片2张。
申请人持上述有关证件到落户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申请。手续齐全,经民警所长审核,上报市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