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便民服务 >> 企业服务 >> 绿化环保 >> 办事指南
特殊珍稀树木品种损坏砍伐赔偿收费标准
作者:网宣办 来源: 宣传部 更新时间:2017-08-28

序号

种类

规格

单位

损伤赔偿费(元)

砍伐赔偿费(元)

备注

1

银中杨

胸径10公分以上

 

 

按普通树种8倍收取

2

杜松

高度1m以上

 

 

按普通树种8倍收取

3

糖槭

胸径5公分以上

 

 

按普通树种8倍收取

4

云杉

高度3m以上

 

 

按普通树种8倍收取

5

赤松

高度3m以上

 

 

按普通树种8倍收取

6

新疆杨

胸径5公分以上

 

 

按普通树种8倍收取

7

红松

高度3m以上

 

 

按普通树种8倍收取

8

黑松

高度3m以上

 

 

按普通树种8倍收取

9

核桃揪

胸径5公分以上

 

 

按普通树种8倍收取

10

水曲柳

胸径5公分以上

 

 

按普通树种8倍收取

11

黄波萝

胸径5公分以上

 

 

按普通树种8倍收取

12

沙松

高度3m以上

 

 

按普通树种8倍收取

13

花揪

胸径5公分以上

 

 

按普通树种8倍收取

主办单位:中共海林市委员会 海林市人民政府
维护制作单位:海林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
电话:0453—5618308 Email:hlswxb@163.com Email:zwxxhb@163.com 网站标识码:2310830012 黑ICP备05007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