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
2月10日 中共海林县委书记王希克上调,陈英任县委书记。
2月24日 县长刘克文等72名男女干部进关南下,参加解放战争。
3月12日 洛时为代理县长。
4月16日 各区、村公所改为区、村人民政府。
4月19日 北拉古村两儿童玩火致灾,烧毁92户住房。
4月30日 县人民政府发布布告:5月1日至5月31日,国民党、三青团、特务等反动组织成员,到指定地点登记。
5月初成立县总工会和县中苏友好协会。
6月4日 代理县长洛时上调,钟明为代理县长。
7月10日 公布海林县有关数字:东西长165公里,南北长164公里,面积 26 400平方公里。耕地56 171.22垧,其中水田6 178.07垧,农业人口106 558人。
9月27日 各区变更名称:五林区为一区,仙洞区为二区,柴河区为三区,七星区(柳树河区)为四区,二道河子区为五区,海林区为六区, 新安区为七区,山市区为八区,石河区为九区。
10月2日、3日 全县城乡举行集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是月 自5月至10月未降透雨,小麦减产六成,水稻减五成半,大田减产八成。
11月30日 中共海林县委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
12月1日 钟明任县长。
12月21日 牡丹江市所辖的兴隆区划归海林县,为第十区。
1950年
1月27日至30日 召开县第一届第一次人民代表会议,决定各村建立人民代表会,部署春耕和副业生产。
3月7日至9日 县召开劳模大会,总结 1949年农副业生产,传达与讨论1950年农业生产计划,介绍经验,奖励模范。与会者有换工互助模范86人,生产领导模范20名,模范工作者14名,共120名。
3月10日至12日 县召开第一届第二次人民代表会议,总结备耕工作,介绍1949 年换工互助小组经验,制定本年农业生产计划,做出春耕生产具体决议,产生了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4月29日 卫震(女)任副县长。
5月初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指示》,开展整风运动。
7月22日至27日 县内掀起两次保卫世界和平签名运动,分别有61 874人和 32 790人签名。
9月 改海林区卫生所为海林县卫生院。
10月初 县内一批青壮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同时组织担架队,11月初赴抗美援朝前线。
11月上旬 全县群众开展为抗美援朝战争捐献飞机大炮活动。
11月2日至5日 召开县第一届第三次人民代表会议,选举出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23人。
12月15日 尹弦善(朝鲜族)任副县长。
12月19日 全县为抗美援朝战争征召新兵450名,护林队65名,担架队420名。
12月31日 免去卫震(女)副县长职务。
1951年
1月4日 县人民武装科、区人民武装股,改为县、区人民武装部。
1月 中国人民志愿军在海林镇设一面坡战地医院海林三分院。
3月22日至24日 召开县第二届第一次人民代表会议,报告时事,开展爱国丰产运动,保护森林,加强农村治安,保证春耕生产。
4月初全县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
4月 原国民党东北先遣军十一师二十四别动队队长周放之从苏联引渡回国,在柴河区被公审处决。
6月5日 于鲜鳞任中共海林县委副书记。
6月5日至7日 召开县第二届第二次人民代表会议, 开展镇压反革命宣传教育,掀起生产热潮,搞好夏锄。
6月下旬 冰雹致灾,受灾土地1 409.8垧。
7月24日至26日 召开县第二届第三次人民代表会议, 部署当前生产,修订爱国公约。发动群众制订抗美援朝捐献飞机大炮计划。
是月 小麦生锈病,受灾10 727垧,减产六至七成。
8月23日 洪水在6个区致灾,受灾土地5 561垧。
8月29日 全县行政村由163个增设到172个。
9月8日 设县人民检察署。
9月末 全县早霜致灾,受灾土地16 361.6垧。
10月17日 陈英上调,刘祖裕任中共海林县委书记。
11月3日、9日 召开两次干部大会,传达“三反”运动《学习材料》,解决“三反”运动思想障碍。
“三反”运动进展情况:贪污案206件,贪污款合东北流通券13 356 660元,据7个单位统计, 浪费合东北流通券28 120 000元,公安局一年浪费300万元。通过运动,初步改变了领导上的官僚主义作风。
11月 9日至11日 召开县第二届第四次人民代表会议,学习时事,安排征购粮及冬季生产,巩固扩大互助组。
12月1日至4日 中共海林县委召开第二次党员代表会议解决整党问题。
1952年
1月初 第六区、第七区已于上年11月 17日分别成立朝鲜民族自治区,此时正式对外办公。
2月11日至3月10日 海林镇工商业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镇内工商业者22个行业129户,114户参加运动。揭露的主要问题是偷税漏税,其次是偷工减料和行贿,共补退东北流通券11 153.7元。
2月19日 县政府通过139号民字第30号文件下令,严禁鸦片及其它毒品。4月加以重申。
4月10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陈叔通视察新安朝鲜族中学。
4月11日至13日 召开海林县第二届第五次人民代表会议。 动员春耕及护林防火,做好优待军人家属的包耕工作。
5月中旬 全县普遍出现晚期霜冻,冻死禾苗5 243.3垧。
6月1日、2日 召开全县首届水田农民代表会议,开展夏锄及插秧增产竞赛。
7月20日至22日 召开县第三届第一次人民代表会议, 研究突击夏锄、追肥、防汛、麦收等工作。
8月23日 县直机关的“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整党开始。
8月29日至9月17日 各区干部集中到县开展“三反”及整党训练,参加训练的 209名干部中,有贪污行为的94名,100万元以下的73名100万元以上的21人,最多者500万元,总额3 874万元,人平均41万元,基层供销合作社参加“三反”运动的258名干部中,有贪污行为的180名,占集训人数70%,100万元以上的23名,贪污款额共17 590万元。(以上款额皆系东北流通券)。
9月25日 “三反”及整党结束。
9月26日 钟明上调,沈良吉代理县长、宋善玉(朝鲜族、女)代理副县长。
11月21日至23,日 召开县第三届第二次人民代表会议,总结秋收,研究冬季工作。
12月25日 全县参加互助组的农户占81%,并试办两个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3年
1月13日 沈良吉任县长,宋善玉任副县长。
1月23日 免去尹弦善副县长职务。
2月9日至11日 召开县劳动模范奖励大会,受奖劳模211名。
3月7日 全县各界吊唁斯大林逝世。
3月21日至23日 召开县第三届第三次人民代表会议。
3月下旬 县政府为抗美援朝担架队胜利归来召开庆功会。
6月1日至3日 召开县第三届第四次人民代表会议。
9月8日 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18个,参加农户419户。
9月15日 海林县初级中学(后改第一中学)正式开学,共有学生400多人。
1954年
2月12日 海林区“钢铁社” (现海南朝鲜族乡中兴村)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转变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4月5日 根据沈阳军区命令,县武装部改为兵役局。
6月25日 农业生产合作社已发展到55个。
7月上旬 全县玉米、谷子等作物遭受虫害(粘虫)。
8月上旬 平和村发生牛碳疽,一日死亡10头, 经牡丹江市及县联合医疗队及时抢救,很快解除。
8月1日 松江省与黑龙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
9月6日至8日 召开县第一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 作出拥护解放台湾的决议,研究部署夏秋生产及护林防火工作。
9月27日止 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互助组的农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85%。
11月25日 全县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295个。
1955年
3月5日 孙庆瑞任中共县委副书记,王钧武任副县长。
3月10日 制定县第一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
3月21日至25日 召开县第一届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 作出坚决反对使用原子武器、反对美国侵略者、支持解放台湾的决议,根据国务院和省人委的通知,宣布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选举沈良吉为县长,王钧武、宋善玉为副县长,宋玉山为法院院长。
4月6日 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300个。
9月15日至17日 召开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研究了秋季生产、护林防火,听取并审议通过了镇压反革命及全县农业生产规划的报告。
11月中旬 第四区(柳树河区,现属林口县)的绿山、宝林、土头甸、二道沟、四道沟、柳毛河等6个村首次发现克山病。两个多月发病94人,死亡11人。
12月26日 制定海林县农村经济规划(草案)。
1956年
1月4日 开始对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进行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
2月5日 全县有178个农业生产初级合作社转变为高级合作社,有 30 719户参加,占农户总数的90.3%。
2月7日 对全县私营工商业者和手工业者计1 008人(资金309 252元)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结束。
3月13日 海林县建制撤销。 一至五区划归林口县,六至十区划宁安县,其中三区的桦林、工农、互利、镇江及十区的江南、乜河、下乜河、兴隆、海浪等9个村划归牡丹江市郊区。
3月22日 在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宣布海林县停止办公。
3月下旬 宁安、林口两县组织第一批干部下放基层劳动。
10月初 各乡镇开展肃清反革命运动。
1957年
1月下旬 城乡中小学掀起以打麻雀、捕老鼠为重点的“除四害”高潮。
4月 山市种马场发现克山病。
9月下旬 农村开展以粮食问题为中心的大鸣、大放、大辩论。
11月初 城乡领导机关开展整顿“三风”(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官僚主义)的整风运动。
1958年
3月初 城乡开展扫除文盲活动。
3月中旬 “反右”斗争开始。
7月初 掀起收购废钢铁热潮。
8月9日 新合乡幼儿园师生到海林东山野游, 归途越过斗银河铁桥时, 被火车压死教师1人,幼儿5人。
8月中旬 新安乡西安村农民李敏顺 (朝鲜族)利用水力发电成功,此后连续三年出席全国群英会。
9月初 各乡镇实现人民公社化。
9月下旬 各大队办大食堂,社员全家入伙。开展深挖三尺的秋翻地运动。 全民大炼钢铁,各行各业大放“卫星”。农村提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亩产万斤”等“左”倾口号。
10月15日 各公社建成民兵团。
1959年
海林公社流行麻疹和百日咳,全年麻疹发病2 815人、百日咳1 387人。
1960年
2月 初因主要副食品紧缺而实行凭证供应。 粮食不足,群众以糖渣、玉米秸、干椴树叶、榆树皮充当“代食品”。
4月 二道河子公社钓鱼台大队发现克山病,发病32人,死亡11人。
5月4日 海林镇组织职工和中小学师生往中兴、沙虎大队背运稻种,过海浪河时因超载沉船,淹死22人。
8月15日 海林朝鲜族中学开学。
8月下旬 洪水成灾,最严重的三家子大队及新安大队的土地全被淹没。
是年 海南公社红星大队幼儿园被全国妇联授予锦旗。
1961年
3月初职工干部下乡开种小块地,解决粮菜困难。
1962年
8月下旬洪水成灾,山河大队80%土地被淹,河夹大队、沙虎大队土地全部被淹。
10月20日 国务院决定恢复海林县建制,隶牡丹江专员公署。
10月30日 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黑办秘字(2728)号文件通知恢复海林县。隶牡丹江地区专员公署。管辖海林、横道河子、长汀、海南、石河、新安、旧街、柴河、二道河子、三道河子等10个公社,县人民委员会驻海林镇。
11月12日 金华山(朝鲜族)、庄文清任副县长。
11月14日 组建中共海林县委员会。
1月16日 恢复海林县人民法院,海林公社卫生院升格为海林县人民医院。
12月28日 生世杰、王成海任县委副书记。县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成立,王成海兼任组长,金华山兼任副组长。
1963年
2月25日 田福春任县委书记,杨恩彬任县委副书记、县长。
3月25日至29日 召开各界人士会议,建立各界人士学习委员会及工商联筹委会。
4月26日至29日 共青团海林县第一届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柴河召开, 选举产生了共青团海林县第一届委员会。
4月 县节制生育领导工作委员会成立,王成海兼任主任。10月改为计划生育委员会。
4月29日 恢复新安、海南朝鲜族乡。
5月28日 分期分批开展增产节约和“五反”运动,年末结束。
6月2日 林振华任副县长。
6月3日至5日 召开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届次系为了与兄弟县相一致而定),代表为230名,选举杨恩彬为县长,林振华、庄文清、金华山为副县长。
7月16日 二道河子公社西沙河子大队小学学生温庆海、 贾树文、邹祥庭三位少年,雨后发现一座森林铁路的桥梁被洪水冲垮。而满载旅客和货物的列车即将通过。他们勇敢地立于铁轨上,机智地挥动红领巾,终于使列车停住,免除了一场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事故。
7月19至24日 召开县第一届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为197人,选举产生了海林县第一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
8月10日至12日 县第一届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在新安公社举行。
8月13日 县委批转团县委关于温庆海等三少年事迹的报告 。号召全县青少年向三少年学习。
9月19日 《林海雪原》作者曲波来海林给县直机关干部、 中小学师生作解放战争初期剿匪斗争的报告。
10月8日 全县精减职工350人,城镇人口减少54 162人。
10月16日 县委决定设立新安片,柴河片、海林片三个巡回法庭。
11月10日 县委、县人委办公楼(现北楼)竣工,楼房两层,跨度13.8米,面积 2 000平方米。
11月22日 团中央对温庆海等三少年给予了表扬奖励。
12月21日 狄忠学任县委副书记。
1964年
1月10日 海林镇开始向部分区域居民供应自来水。
2月21日 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始。
2月28日 新安公社中和、密江大队发生人间口蹄疫。
3月5日 召开县农业先进集体和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表扬奖励62个先进集体、88名先进生产者。
3月10日 黑龙江省委第二书记、省长李范五视察海林县。 并在县电影院召开的县机关干部大会上讲了话。
4月1日 免去生世杰县委副书记职务。
5月18日 李毓森任县委副书记,张景林任副县长。
5月20日 在横道河子镇建县职工疗养院,开始接纳疗养人员。
5月28日至31日 召开县第一届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为336人,讨论决定了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促进党员、干部革命化,充实和加强各级领导核心,积极培养提拔新生力量,加强基层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加强党的监察工作等项任务。
6月30日 免去王成海县委副书记职务。
8月17日至19日 县召开共青团第二届代表大会,代表350人,选举产生第二届团县委。
9月上旬 洪水及山洪至灾。
9月16日至19日 召开政治工作会议,解决大学毛泽东著作、 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民兵建设等问题。
10月28日至31日 召开第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 152人,会议讨论了坚持搞好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大力发展轻工业和其它事业,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加强民兵建设,进一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等问题。选举张景林为副县长。
11月30日 公布第二次全县人口普查结果:总人口 245 406人,城镇人口81 959人,乡村人口163 447人。男129 611人,女115 795人,总户数52 870户。民族情况:汉族211 493人,满族10 982人,朝鲜族22 487人,回族331人, 蒙古族94人, 白族5人,僮族3人,彝族2人,苗族1人,民族不详6人,华籍外人2人。
1965年
3月26日 刘景元任副县长。
8月30日至9月1日 县召开共青团第三届代表大会,代表为394人,选举产生了第三届团县委。
9月5日至7日 县召开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为229人,选举产生了海林县第二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
9月10日 县人民医院新建1 836平方米二层楼房的门诊部及住院部竣工开诊。
12月22日 召开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决定发扬大寨革命精神,迅速发展农业生产,各行各业大力支援农业,坚持毛泽东思想挂帅、大搞革命化、促进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等问题。选举杨恩彬为县长,金华山、张景林、刘景元为副县长,翟乃君为法院院长。
1966年
3月4日 周家斌任副县长。
5月7日 黄启伦、王裕光任县委副书记,杨石任副县长,田福春、杨恩彬、李毓森、狄忠学、黄启伦、王裕光、金华山、孙生、赵庆安(满族)、张守本、邱占元为县委常委。
5月23日 县委召开“工交工作、工交政治工作会议”, 通过了《关于发展县、社工业的规划》。
5月26日 召开县委常委会议,根据上级指示,决定“文化大革命”先在“小五界”(教育、文化、卫生、曲艺、电影)开展。黄启伦负责。设 “文化大革命”办公室,决定抽调年轻的骨干教师140人组成首批工作组集中训练。
6月9日 县委派出第一支工作组进驻第一中学,指导“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开展,嗣后,各工作组陆续进入“小五界”。
6月23日 一中10名教师联名在县委门前贴出海林县第一张大字报—— 《告全校革命师生的公开信》,揭发批判学校“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要求县委撤出工作组。
6月25日 副县长林振华在去柴河镇下乡途中非法驾驶汽车肇事, 司机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监外执行),党内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7月20日 李毓森调省,免去其县委副书记职务。
7月21日 中小学文化革命集训开始。至9月上旬被“造反派”冲散。
8月23日 一中文化革命筹备委员会成立。并首次成立了 “红卫兵”组织。自此,县委派驻小五界的工作组陆续撤出。
8月26日 一中4名学生在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师范学院来海林“点火”学生的鼓动下,组织30多名学生,建立了海林县第一个“造反”组织——“毛泽东思想红色造反团”,简称“红色造反团”,很快发展到350多人,此后,教育界“造反”组织相继建立。
8月29日 县一中在哈尔滨医科大学学生串联鼓动下, 在学校文化大革命筹委会主持下,该校红卫兵在操场召开有学生和机关干部参加的千人大会,揪斗批判学校“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并把几名教师以“右派”、“放毒专家”等罪名揪斗示众。会后,给被揪斗人员打上花脸、挂上牌子、戴上高帽游街示众。开海林县揪斗、游街之先例。
9月1日 由一中“红色造反团”发起,各学校造反团及机关职工干部参加,一中文化大革命筹委会主持,首次召开“火烧县委大会”,会上批判了副县长林振华。
9月10日 县委副书记狄忠学主持召开常委会, 根据上级关于文化大革命要在全县展开的指示,决定成立县委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狄忠学任组长,黄启伦任副组长,文化大革命办公室增补1名副主任。工作人员由4人增至28人。
9月13日至17日 召开全县万人参加的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先进集体、 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9月20日 文化大革命办公室又增补两名副主任。县直机关、 企事业单位造反派组织陆续成立。
10月1日 县人民电影院竣工。
11月8日 一中以“红色战斗队”为核心, 共50余人成立了“遵义红色战斗团”,后来发展到378人。
12月24日 县委组织部成立“延安突击队”,后改“延红造反团”,成为全县造反组织的核心。
1967年
1月15日 一中红色造反团、遵义战斗团、八三一战斗团等14个单位 40多个造反派组织建了海林县第一个跨行业的联合组织——“海林县红色造反者总部”。
1月17日 县机关干部组建了第一个跨部、 办、委的联合组织——“海林县联合职工总部”。
1月18日 联合职工总部首次向县委夺权, 领导及机关干部,各任其职,重大问题的处理须经该总部同意,揪斗县委主要负责人田福春、杨恩彬及40多名科级干部,游街示众。是为海林县揪斗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最多的一次。
1月 19日 延红色造反团、监委造反团、二一四造反团及灭资造反团等组织以“假夺权,真保皇”为由与联合职工总部展开辩论,致使联合职工总部解体。
1月24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林县人民武装部开始“支左”,介入“文化大革命”。
1月27日 一中红色造反团等8个组织主要负责成员10余人,砸开县委、县人委文书室,抢走全部图章、印信。翌日,县公安局将其中3人拘留,收回图章、印信,2月15日释放被拘留人员。
2月19日 一中红色造反团所属之“重炮连”将海林县红色造反团总部砸垮。
2月27日 以人武部为主成立了海林县“临时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 主要负责人为政委邱占元、部长赵玉堂及黄启伦、金华山、杨石、周家斌。
3月14日 以延红造反团为核心,成立“海林县直机关红色造反者总部”, 后发展到17个组织185人。
3月 16日 海林县直机关红色造反者总部第二次向县委夺权, 把县委打成 “黑县委”、“资产阶级司令部”,把县委书记田福春打成“走资派”、“苏修特务”,把县长杨恩彬打成“三反分子”、“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实行隔离审查。
3月18日 以工业科红卫战斗团为核心, 成立了“工业系统红卫造反者总部”后发展到27个组织710人。
是日 海林农场马厩发生火灾,烧死牲畜94头。
3月24日 文化、卫生系统4个造反团64人成立了“文卫系统红色造反者总部”,后发展到7个组织210多人。
3月30日 农林系统8个造反团103人成立了“农林水系统红色造反团”, 后发展到11个组织182人。
3月31日 财贸系统 8个造反团387人成立了“财贸系统红色造反者联合总部”,公安局、法院、检察院3个造反团33人成立了“海林县政法联合总部”,后发展到120多人。
4月21日 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黄启伦为海林县革命委员会主任, 邱占元、刘景元为副主任;邱占元为中共海林县核心小组组长,黄启伦为副组长。
4月28日 召开庆祝海林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 因一中红色造反团认为人选中没有自己的代表,在庆祝会开始之前与遵义战斗团在会场发生武斗,砸烂主席台,砸散庆祝会。即海林县“四•二八”事件。从此,红色造反团渐趋“炮轰”派,与遵义战斗团形成对立。
5月2日 一中红色造反团、红旗造反团、朝鲜族中学五四革命造反团以及农业中学、林业局中学等造反组织580余人成立了持“炮轰”观点的“海林县毛泽东思想红卫兵总部”。
5月4日 县直六大总部联合成立了“海林县捍卫革命三结合联合总指挥部”,简称“捍联总”。
5月5日 以一中遵义战斗团、朝鲜族中学革命造反团为主,共 600余人成立“捍联总”的学生联合组织——“海林县毛泽东思想红卫兵第三司令部”。
5月12日至15日 县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在旧街公社万丈大队召开有560多人参加的“四大颂扬”(伟大的导师,伟大的领袖,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现场会。
5月30日 全县各造反团联合召开有 2 500余人参加的大会, 欢庆《毛主席是我们心中的红太阳》影片首次上映。
6月3日 召开庆祝海林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发布《第一号通告》,正式宣布“海林县党、政、财、文大权全部归革命委员会”。
6月16日 县革委召开有2 000多人参加的“复课闹革命誓师大会”。
6月25日 “捍联总”发起主持了 “坚决粉碎反革命逆流,炮轰孙生”大会,把原县委监委书记孙生定为“海林县于天放式的人物”、“把斗争矛头指向革命‘三结合’的黑后台”。
7月4日 召开第一届革命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工代会常委会,给毛主席发了致敬电。
7月15日 在山市公社召开第一次贫下中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贫代会常委会。
7月16日 二道河子公社细鳞河大队发生吃“酸酵子” (一种将玉米浸泡发后做成的主食)中毒事件,7人中毒6人死亡。
8月20日 海林县毛泽东思想红卫兵总部发表《五点声明》,正式宣布为“炮轰派”。
9月26日 县直机关红色造反者总部和六大总部调动捍联总干部、工人、学生400余人,开到一中对炮轰派进行围攻,武斗中13名学生受伤,校舍建筑及设备均遭一定破坏,被称为海林县“九•二六”事件。
10月10日 红代会派人到红海林农场,将因“九•二六”事件组织被打垮而出走的几位炮轰派负责人捉回,以“坏头头携枪逃跑”罪名,送交公安局拘留。
10月20日至24日 召开全县民兵工作会议,组建 1个民兵师、16个民兵团、一个武装基干团、3个独立营,共301个民兵连,52 562名男女民兵。
10月22日 炮轰派部分学生到牡丹江地区革委会及牡丹江军分区请愿,要求释放他们的被拘留负责人。
10月26日 被拘留的炮轰派负责人获释。
1968年
1月3日 解放军军事管制小组接管公安局、法院、检察院。
1月5日 县革委“深挖三特一叛”领导小组成立。
1月8日 田福春以“苏修特务分子”的罪名被拘关押。
1月29日 在县革委和牡丹江军分区的参与下,炮轰派和捍联总实现了 “革命大联合”。从此,各级各业革命委员会相继成立,群众造反组织渐趋消亡。
3月16日 召开全县深挖“三特一叛”会议,在近 5个月挖出“三特一叛”910人的基础上继续“深挖”,打击广大干部群众,造成许多冤假错案。
3月18日 成立专案组对虚构的 “扶田上马联络站”进行调查。把原副县长张景林等人以“建立联络站、 阴谋扶植苏修特务田福春上马复辟”的罪名, 打成“站长”、“黑干将”、“打手”,进行刑讯逼供。
5月27日至8月26日 先后召开贫代会、工代会、妇代会、 红代会,掀起 “四大颂扬”和“忠字化”运动高潮。
5月28日 召开首次革命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妇代会常委会。
6月10日 召开全县广播大会,批判“扶田上马联络站”罪行。
6月30日 三道河子公社边安大队社员吃病死马肉中毒64人。
6月 在二道河公社向日大队召开现场会, 挖出一伙“反革命阶级报复集团”,改向日大队为永红大队,制造了一起大的错案。
8月13日 邱占元任县革委主任。 刘番庠、刘广臣、李锦姬(女,朝鲜族)、周家斌为副主任。黄启伦、刘景元被免去副主任职务。
11月26日至28日 召开全县党员代表会议,确定:1、继续深入抓好反右倾斗争;2、把毛泽东思想大教育、大普及、大提高的群众运动提高到新水平; 3、认真打好斗、批、改这一仗。会议号召全县党员紧跟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坚决贯彻八届十二中全会精神,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12月 永红大队“反革命阶级报复集团”翻案。当初被宣布为“革命”和“反革命”的双方,又被颠倒,实际上是人民内部的派系斗争。
1969年
2月中旬 工人宣传队、贫下中农宣传队陆续进驻全县中小学,管理学校(1978年 8月陆续撤出)。
2月27日 海林钢铁厂破土动工。
2月30日 林海铁矿复建开掘(该铁矿五十年代末建立,六十年代初调整中下马)。
3月5日 县革委在人民电影院召开全县有线广播大会,“愤怒声讨苏修叛徒集团侵犯我国领土珍宝岛的滔天罪行”。
3月13日 邱占元任中共海林县核心小组组长, 刘番庠为副组长,王道贵、李锦姬、刘广臣为成员。
3月15日至19日 召开县第二届工人代表大会,号召 “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
4月27日 海林钢铁厂建成投产,流出第一炉铁水。
5月20日 海林民用机械工业开始制造步枪击发机、手榴弹、地雷等。
6月5日 二道河子公社卫生院妇产科医师马风英参加国家援助毛里塔尼亚医疗队出国,1971年8月回国。
7月11日 6个公社及山市种马场、红海林农场开始第一批整党建党 (年末结束,成立新党委)。
7月18日 邢业胜任县革委副主任。
9月10日 周家斌带领110名干部及家属,分别到12个公社“插队落户”。
9月18日 王道贵任县革委副主任。
10月25日 海浪河林海大桥竣工通车。
11月21日 纪书林任县革委副主任。
12月31日 公布粮食总产15 000万斤,工业产值1 941.3万元,比上年增长3.4倍,商品零售额17 341.1万元。
1970年
1月7日 6个公社及横道河子野牲饲养场、第一中学开始第二批整党建党 (5月中旬结束,恢复党委、总支、支部)。
2月18日 全县有607名干部插队落户,随迁家属582户,2 590人。
2月20日 撤销中国人民解放军海林县军事管制小组,成立海林县革委会保卫部。
3月7日 县直科级革命委员会均改称为“科”。
5月21日 县直6个系统开始第三批整党建党(9月末结束,成立新党委)。
6月15日 黑龙江省革委会主任潘复生、副主任于杰来海林县视察。
6月20日 县“五七”大学开学,后改海林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
6月25日 刘番庠被免去县革委副主任、核心小组副组长职务。
7月3日 重建东山革命烈士纪念碑工程破土动工。
7月4日 田福春以“苏修特务”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送进监狱。
8月1日至 3日 根据上级“备战”要求,“七○八一”工程和“七○八三”工程动工。该二项工程耗资巨大,几年后不了了之。
9月26日至28日 召开县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邱占元为县委书记,费斌为副书记。
10月10日 费斌兼任县革委副主任,邢业胜被免去县革委副主任职务。
10月20日 石河电站动工修建。
10月24日至28日 召开共青团海林县第四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团县委。
是年 妇产科医师杨秀兰参加国家援助毛里塔尼亚医疗队出国,1971年回国。
1971年
1月15日至20日 召开县革命工人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了第三届工代会委员,讨论了县工业第四个五年计划和1971年国民经济计划;掀起“工业学大庆”群众运动新高潮。
1月22日 海林镇卫生院外科医师孟宪灿参加国家援助坦桑尼亚医疗队出国,1972年8月回国。
4月5日 海林东山革命烈士纪念碑竣工。
4月17日 二道河子公社二站大队北山发生山火,烧毁天然次生林3 000亩。
4月25日 山市公社东街大队东北山发生山火, 延烧至新合公社安乐大队北山,34小时后被扑灭,烧毁 1至13年生落叶松、 红松人工林16 665亩,2至20年生天然次生林78 140亩,草原17 250亩,烧毁民房 25间, 粮食29 000斤,谷草15 000斤及一些牲畜、家具。受灾14户。损失折人民币1 712万元。
4月27日 田福春因病保外就医。
5月14日 五道沟发生山火,烧毁天然次生林1 500亩。
6月10日至7月18日 召开“批陈(伯达)整风”党员干部会议。
10月10日 海林镇斗银桥竣工。
10月中旬 召开公社党委委员以上干部会议,传达关于林彪反革命事件的《中共中央》文件。
1972年
2月28日 戴文胜、刘景元、南明哲(朝鲜族)、杨石任县革委副主任。
4月10日 敖头一电站破土动工。
5月3日、4日、5日 海林林业局山市经营所苗圃、柴河镇北山、山市公社道林大队西北沟分别发生山火,各烧毁天然次生林1 500亩、1 500亩、9 000亩。
5月12日 柴河公社北站大队南山发生山火,烧毁落叶松200亩, 天然次生林11 865亩。
6月15日 郝弼任县委书记、县革委主任,免去邱占元县委书记、县革委主任职务。
9月11日 王道贵、纪书林任县委副书记。
9月15日 海林县第二中学开学。
11月24日 金华山任县革委副主任。
1973年
1月22日 毕仁太任县委常委、县革委副主任。
2月20日至25日 召开县社会主义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大会。郝弼作了 《以批修整风为纲,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大办农业》的报告。表扬了348人个先进集体(其中标兵25个),739名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先进工作者(其中标兵11名)。
4月19日 毕仁太任县委副书记。
5月29日 海林县南部于14时20分至15时降冰雹,使46 380亩耕地受灾。
6月2日至4日 县召开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妇联执委会。
6月19日一中午降冰雹,使10 005亩耕地受灾,其中需毁种805亩,补种8 070亩。
7月27日至29日 县召开第六次工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县总工会第六届委员会。
10月初 柴河林业局在二道河子、三道河子公社范围内发生山火,历时5天。
11月10日 县委、县革委变动下设机构:县革委办公室同时担负县委办公室工作。
县委恢复组织部、宣传部、团县委、县妇联、总工会、党校等。县革委撤销政治部、生产指挥部、战备办公室、保卫部,设立农林办公室、工交办公室、财贸办公室、文教办公室、计划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安局、法院和其他行政科室。
1974年
3月12日 山市公社洋草大队南山发生火灾烧毁人工林1 147亩,天然次生林4 227亩。
4月19日 新海林场二道沟发生山火,烧毁人工林1 719亩。
5月12日 柴河林场临江和火龙沟林场九公里发生山火,烧毁人工林2 610亩,天然次生林2 400亩。
5月30日 中午海林卷烟厂发生火灾,烧毁烟叶、成品香烟、设备、 劳保用品等物资,价值493 041元,烧毁民房11栋23户居民受灾,损失约78 529元,工程队施工材料损失3 400元。
8月7日 海林镇居民526人吃台巴鱼中毒,无死亡。
8月28日 石河公社大岭大队首发钩端螺旋体病41例。
9月16日 发布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条例。
9月下旬 开始分批分期进行基本路线教育。
10月9日 杨玉朝任县委常委、县革委副主任,李凤云任县革委副主任(不脱产)。
12月10日 杨玉朝、李凤云任县委副书记。
1975年
2月20日 县马列主义理论队伍代表大会和农业学大寨经验交流会两个大会联合召开。
3月3日 柴河公社养猪场大队发生山火,烧毁原始林600亩,天然次生林1 500亩。
5月10日 锅盔山下发生山火,烧毁天然次生林4 500亩。
5月中旬 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省革委主任杨易辰来海林,视察了卷烟厂及海南公社河夹、红星两人个大队。
7月7日 制定海林县国民经济1976年至1985年十年规划(草案)。
7月9日 金文任县委常委、县革委副主任。刘广辰、戴文胜被免去县委常委、县革委副主任职务。
8月27日 李宏印任县委常委、县革委副主任。
8月 国家卫生部在柴河公社阳光大队召开四省女性输卵管结扎针刺麻醉现场会。
10月20日 郝弼参加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并向中央写了决心书。
11月20日 县召开农业学大寨四级干部会议,传达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
是年 县医院内科医师刘家骥参加援助坦桑尼亚医疗队出国,1977年回国。
1976年
1月22日 周家斌任县委副书记。王道贵、纪书林、费斌被免去县委副书记、 县革委副主任职务。
1月25日 经省政府决定海林县成为黑龙江省18个粮食上“纲要”的县份之一。
3月4日 县广播站增设朝鲜语广播节目。
3月5日 柴河公社向阳大队二队和山市公社青岭子大队一队、奇兴大队三队发生山火,烧毁人工林4 340亩,天然次生林2 700亩,原始林33 886亩。
3月10日至12日 召开县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落实两年内建成 “大寨县”的任务,选举郝弼为县委书记。毕仁太、杨玉朝、周家斌为县委副书记。
4月2日 金文任县委副书记。李凤云被免去县委副书记职务。
4月10日 柴河林业局向阳经营所发生山火,烧毁天然次生林1 125亩。
4月18日至24日 县召开三级干部会议,部署“反击右倾翻案风”。
5月14日 大海林林业局兴农林场发生山火,烧毁天然次生林2 507亩。
5月18日 柴河林业局头道河经营所发生山火,烧毁人工林 21 330亩,天然次生林10 590亩。
5月20日至22日 召开县第五届团代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团县委。
7月10日 阳光电站破土动工。
9月18日 党政军各界35 000多人在一中操场追悼毛泽东主席逝世。
9月19日 召开县第五届妇代会,选举产生了县第五届妇联。
10月10日至14日 县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学习毛泽东思想,继承毛主席遗志,认清形势,加强战备,发展大好形势。
11月27日 县召开党员干部会议,传达全国计划会议精神。
1977年
1月11日至15日 召开县农业学大寨会议,表彰1976年粮食上 “纲要”、过“黄河”、跨“长江”的社队 100个。县委、县革委做出“关于按照六条标准一年建成大寨县”的决定,牡丹江地委、地区行署革委命名三道河公社、海南公社为“大寨式公社”。
3月2日 《牡丹江日报》载:海林县针织厂、海林钢铁厂为牡丹江地区工业学大庆先进企业标兵。
5月4日 柴河林业局莲花施业区13林班发生山火,烧毁天然次生林9 100亩。
5月7日 整党试点在一中和山市公社西街大队开始,7月末结束。
5月11日 二道河公社立新大队江东发生山火,烧毁天然次生林8 614亩。
5月21日至25日 黑龙江省少年足球赛在海林举行。
7月3日 党的“九大”、“十大”代表李锦姬为全省财贸战线学大庆学大寨模范标兵。
7月15日 邮电部长钟夫翔来海林邮电支局视察。
7月30日 敖头二电站破土动工。
9月15日 海林县第三中学开学。
9月22日、25日至29日 火龙沟林场、海林林业局道林经营所大东沟、 三道河子公社河口大队西沟、二道河子公社复兴大队、蜂蜜沟、柴河林业局头道沟经营所77林班、黑牛背林场大青沟、海林林业局五十八林场银沟子等处发生山火,烧毁人工林 1 912亩,天然次生林11 704亩。
10月14日 新海林场11林班发生山火,烧毁人工林2 460亩。
10月16日 海林至三道河子公社公路(海三线)剪彩通车。
10月24日 刘兆玉任县委常委、县革委副主任,卜长青任县革委副主任。
11月10日 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省革委主任杨易辰视察横道河子公社和三道河子公社。
12月18日 县召开建设大寨县会议。
1978年
1月16日 山市公社民兵团、三道河公社迎门石大队民兵连为省先进民兵集体。
1月17日 海林镇北10公里处发现沸石凝灰岩矿。
1月19日 海林第一百货商店(三层楼)竣工开业。
1月27日 县邮电局张建军为省先进科技工作者。
2月4日 《黑龙江日报》载:柴河镇中学为省教育战线先进集体,海南公社南拉古小学特级教师韩贞子(朝鲜族)为省教育战线优秀教师。
2月14日至20日 召开县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群英会,提出 “抓纲治县决战一年,建成大寨县”的任务。
2月23日 《黑龙江日报》载:三道河公社为省大寨式公社, 山市公社东丰大队为省大寨式大队。
3月16日 召开县妇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大会。
3月26日至28日 团县委召开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代表大会。
4月7日 《黑龙江日报》报道海林县推广水稻无土育秧新技术。
4月15日 在旧街公社杨林大队召开县机械化播种现场会。
5月5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杨勇视察海林。
5月22日至6月3日 为肃清 “文化大革命”及“四人帮”的影响,县委常委进行“三讲一评”。
6月10日 “揭批查”开始。
7月13日 省委副书记王金籽视察海南、二道河子、三道河子三个公社。
8月4日 免去毕仁太、杨玉朝县委副书记、县革委副主任职务。
8月18日 南明哲任县委副书记。
8月30日 韩冷任县委副书记、县革委副主任,李洪印被免去县革委副主任职务。
是日 《黑龙江日报》报道海南公社红星大队坚持26年办幼儿园的经验。
10月7日及11月1日 柴河林业局向阳经营所及火龙沟林场分别发生山火,前者烧毁天然次生林1 469亩,后者烧毁人工林3 038亩。
10月 地方性甲状腺肿防治大会战开始。
11月7日 康运海任县委书记、县革委主任,郝弼调牡丹江市。
11月10日 开始对错划为“右派分子”的人员落实政策。
11月15日 李凤云被免去县革委副主任职务。
11月21日 县委、县革委另设办公室,县委增设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交政治部 (县革委工交办公室改为经济委员会,与之合署)、农村工作部 (与县革委农林办公室合署)、财贸政治部(与县革委财贸办公室合署)。
11月25日 县委召开大会,为原县委书记田福春、原县长杨恩彬彻底平反,恢复政治名誉。
12月4日 县委成立清查“三种人”办公室,清查“三种”工作开始。
12月6日 县63个单位和个人出席省劳模会议。海林钢铁厂获万元奖金。
12月25日 牡丹江地委批准:三道河子公社、海南公社为大寨式公社,新安公社、新合公社、二道河子公社为达到大寨式公社标准的公社,山市公社、柴河镇公社为学大寨先进公社。
12月26日 为原县委副书记狄忠学平反。
12月29日 公布粮豆总产16 700万斤,比上年增产1 300万斤,粮食上“纲要”,亩产408斤,人民公社收入6 200万元,比上年增加 19.2%,社队企业、多种经营占总收入的51.6%,人均收入由上年的105.6元增到120元。
1979年
1月3日 县委确定45个大队为大寨式大队。
1月8日 为加强对工农教育的领导,提高工农群众的文化水平,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
要,县委发出《工农教育规划》的通知。
1月15日 县召开劳动模范大会,提出把工作重点和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
1月18日至24日 召开共青团海林县第六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团县委。
2月3日 恢复县人民武装委员会。
2月6日至15日 县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再次提出把全县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2月13日 鞠彪任县革委副主任。
2月20日 提出海林县1979至1981年建设农工县规划。
3月 20日 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对地主、富农分子的摘帽问题及地、富子女的成份问题,都落实了政策,给予人民公社社员待遇。
3月 24日 《黑龙江日报》第一版载文:《海林县抓紧为农村基层干部落实政策调动了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工作重点的转移》。
3月30日 中共省委、省革委授予横道河子果酒厂1978年度大庆式企业称号。
5月上旬 根据“调整、巩固、整顿、提高”的方针, 全县开始清理、纠正经济工作中的“左”倾错误。
5月10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沈阳军区司令员李德生来海林视察。
5月21日 柴河林业局二道河经营所52林班发生山火,烧毁人工林1 125亩。
5月29日 金华山被免去县革委副主任职务。
6月14日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德尊来海林视察。
7月10日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 延边自治洲人民广播电台在山市公社锦山大队联合举办朝鲜语编辑和广播员训练班。
7月11日 山市公社横道青年大队为省“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先进集体”。
7月26日 中共省委书记李力安来二道河子、三道河子两公社视察。
7月29日 《黑龙江日报》登载县第一位特级教师韩贞子(朝鲜族)的事迹和照片。
8月2日 吴殿臣(满族)任县革委副主任。
8月4日 新安公社小三家子大队妇代会为省“三八”红旗集体。
9月1日 海林镇修成第一条柏油路——林海路。
9月18日至22日 县召开第四届党代会,明确建设农工县的任务。 选举康运海为县委书记,韩冷、周家斌、金文、南明哲为县委副书记。
9月28日 县委作出关于改变领导作风问题的决定, 决定强调县委领导要做到认真学习,坚持民主集中制,要做到:“嘴不馋,耳不软,手不长,心不偏,身不懒”。
10月19日 杨石被免去县革委副主任职务。
10月23日 县委为使干部队伍适应工作重点的转移,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作出加强干部培养教育的决定。
11月3日 海南公社为省社队企业先进集体。
11月20日 县中医院建成开诊。
12月20日 落实错划右派政策工作结束,全县有201人被落实政策。
是年 海南人民公社红星幼儿园被命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1980年
1月5日 海林县6 405名待业青年,已采取各种措施安排5 090名。
1月9日 《黑龙江日报》报道,海林县在1979年重灾之年增产增收的消息,粮食总产接近大丰收的1978年,工、副业有很大发展,总收入比上年增加100万元。
1月25日 县召开三级干部会议,表彰各条战线先进集体 233个,先进个人531人。韩冷作了关于1980年发展国民经济、建设农工县的报告。
2月13日 县妇幼保健站为省卫生战线先进集体。
2月21日 历洪芳(女)任县革委副主任。
3月5日 县召开纪念毛主席“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17周年大会。
3月20日至23日 县召开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妇联。
5月1日 县朝鲜族文化馆成立。
5月5日 外贸公司为省先进企业。
5月28日至6月1日 县召开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同时做为省及牡丹江地区进行代表直接选举的试点县。
这次会议设立县人大常委会。 选举周家斌为主任,刘景元、邢福昌,王建新 (女)、孙翔(不驻会)为副主任。会议宣布县革命委员会改称县人民政府,选举韩冷为县长。刘兆玉、卜长青、鞠彪、吴殿臣、历洪芳、王一鹤为副县长,选举唐志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尹学堂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上述人员凡涉及原县革委的职务,自然免去。
6月19日 县政府决定将清初宁古塔将军城旧址等8处遗址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7月 10日 新合公社朝鲜族小学足球队荣获全国市、县小学基层代表队小足球比赛第一名。
9月27日 改海南、新安、三道河子、二道河子、山市、石河等6个公社中学为农业中学。
10月 地方性甲状腺病防治大会战结束。
11月6日 王士明任县委副书记。周家斌被免去县委副书记、县人大主任职务。
11月28日 横道河子果酒厂失火,损失7万多元。
12月20日 县委召开民族工作会议。
是年 县制定1980年至1985年人口规划。1980年末县内人口258 980人(不包括驻县企事业单位),1984年末不超过272 890人(不包括驻县企事业单位),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64‰。
是年 全县上半年上交国家的水稻占所交粮食的 55%,达历史最高水平。地方机动财力达600万元,达历史最高水平。
1981年
1月2日 《人民日报》载文:《既教马列主义,又教专业知识——中共海林县委党校以专业化需要为中心,改革教学内容收到良好效果》。
1月4日 1979、1980两年全县安置7 600多青年就业,占应安置待业青年的94.28%。
1月10日 金文被免去县委副书记职务。
1月24日 县委召开工作会议,强调既要肯定经济方面大好形势, 又要看到潜伏的问题,要保持政治安定,认真调整经济。
是月 牡丹江地委开始在本县搞党政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试点。
2月11日 《牡丹江日报》报道海林县委认真贯彻 “准则”,狠刹大吃大喝歪风,取得很大成效。
2月18日 工人文化宫竣工。
2月25日至27日 以刘景元为首,组成县人大视察团。 对看守所以及驻县三个林业局看守所进行了视察。
3月12日 县委进一步做出纠正党内不正之风的决定, 强调严守财经纪律,严禁侵占国家财物,严禁用公款请客及送礼,严禁倒卖房屋,狠刹办离退休时搞不正之风。
3月17日 县委、县政府做出加强工农教育的决定。
3月21日 县查处外贸科一起集体走私案。
4月5日 杨子荣烈士纪念馆建成。
4月13日 县卫生进修学校附属医院改为海林县肛肠医院,正式开诊。
4月16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海林县委员会成立。
4月23日 《黑龙江日报》报道:海林县第一季度财政收入完成941.1万元,占全年计划的35.3%,比卜年同期增长8.18%。
4月26日 柴河公社群力火队二道河公社向阳大队同时失火, 两处分别有48户和38户社员受灾,集体财产损失3万元。社员个人损失15万元。
5月2日 《黑龙江日报》报道:海林县积极引导待业青年自谋职业,走个体就业门路。去年以来,有550多名青年自筹资金27万元,在修配、被服、饮服等35种行业办起331家个体小企
业。
5月初 海南公社南拉古等大队到县生产资料公司购买二甲四氯氨盐, 售货员错付了二四一一丁酯,使水稻受害300由。
5月10日、11日 石河公社德家林场、柴河林业局头道经营所97林班发生山火, 前者烧毁人工林5 285亩,后者烧毁人工林3 435亩,天然次生林5 575亩。
6月17日 元圣熙任副县长。
6月18日 黑龙江省省长陈雷、副省长侯捷来海林视察。
6月22日 《黑龙江日报》报道:海林县调整农业布局, 开辟山区资源,稳住粮食产量,大上二多种经营。
6月24日 《牡丹江日报》报道:海林县、社两级党委干部实行责任制, 切实抓好基层党
组织生活。
6月26日至29日 召开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补选刘景元为人大常委会主任,增选李金、权容太(朝鲜族)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6月26日至29日 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海林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康运海为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兼),陈鹏、赵庆安(满族)、元洪奎(朝鲜族)、黄洁英(女)为副主席。
6月28日 团县委在县影院为33对青年举办集体结婚典礼。
7月5日 任命伊新、李长吉为副县长,免去刘兆玉副县长职务。
7月8日 二道河子、三道河子两公社行政区内的柴河林业局施业区,发生特大山洪。
7月27日 县召开少年儿童工作会议。
8月10日至16日 召开有副科级以上干部300人参加的县委四届三次(扩大)会议,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8月13日 第三次人口普查结束,全县总人口423 473人
10月18日 县委作出《关于多种经营若干政策补充规定的具体意见》(17条)。
10月15日至20日 县委集中副科级以上干部整风学习,解决领导班子软弱涣散不团结问题,强调遵守财经纪律,解决住房、子女安排、吃喝等方面的不正之风。
11月6日 王士明任县长,鞠彪任县委副书记,免去韩冷副书记、县长职务。 免去鞠彪副县长职务。
11月30日 中国农业银行海林县支行(三层楼)及北方旅社(四层楼)竣工。
12月12日 县委做出纠正不正之风的补充规定:一、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四个班子领导住房一律由县委常委讨论统一安排;二、招工招干通过考试择优录取;三、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凡涉及本人的,不准操办,不准动用车辆迎送;四、各级干部在接待中严禁赠收礼品,严禁行贿受贿索贿。
12月31日 刘化久任县委副书记
1982年
1月29日 姜振国任县委书记,免去康运海县委书记、县政协主席职务。
2月10日 县政府办公楼(四楼)竣工。
2月23日至27日 团县委召开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团县委。
3月15日 牡丹江地区整党试点在海林县县直机关开始。
3月19日 二道河子公社行政区内林海铁矿发生流行性腹泻,患者2 667人。
3月20日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庆士犯玩忽职守、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副局长李国安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3月21日 中共省委第一书记杨易辰、书记陈俊生、 省纪委常务书记章林等在中共牡丹江地委书记杜殿武、副书记赵家增、訾显章、孙连全等人陪同下来海林,到卫生材料厂、针织厂、烈士陵园等处视察,并听取了有关大要案、两个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等工作的汇报。
3月 县制定1982—2000年人口计划,1981年末全县人中 423 473人,2000年为463 619人,自然增长率5.44%。
4月6日至10日 县政协召开第一届第二次会议,增选李学文、李永宁为副主席。
4月7日至9日 县召开第七届人代会,补选王士明为县长。
5月15日 县朝鲜族中学足球代表队荣获省“三好杯”中学生足球选拔赛冠军。
6月8日 中共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王路明来海林视察。
8月1日 县预备役步兵团成立。
8月10日 县朝鲜族中学足球代表队荣获全国“三好杯”中学生足球赛第六名。
8月20日至21日 县政协召开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刘化久被选为副主席(兼)。
9月10日 县电视差转台建成。
9月30日 牡丹江地区在海林县直机关的整党试点工作结束。
11月3日 王成海任县人大副主任,尹学堂任县政协副主席, 陈鹏任县纪检委副书记,免去其政协副主席职务。
11月25日 子荣桥竣工。
12月8日 县委、县政府提出本世纪末实现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规划的设想和意见。
12月14日 陈鹏任县纪检委书记,金昌范任县政协副主席,免去王成海县人大副主任职务,免去尹学堂、李学文县政协副主席职务。
1983年
1月2日 马德任县长。
1月13日 免去卜长青、历洪芳、李长吉副县长职务。
2月26日 中共黑龙江省委及牡丹江地委根据中央提出的精简原则和干部革命化、 年青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决定对海林县有关领导干部重新任命。姜振国任县委书记,王士明任
副书记、县长,张振民、鞠彪任副书记,刘景元任人大主任,南明哲任政协主席。卜长青、历洪芳、李金、尹学堂、王建新、权容太、孙翔(不驻会)任人大副主任,邢福昌、唐志任政协副主席,免去:南明哲县副书记职务,刘化久县委副书记、政协副主席职务,邢福昌人大副主任职务。
3月15日 农业局、科委办公楼(四楼)竣工。
3月17日至19日 县工会召开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县工会第七届委员会。
3月20日 县政协召开第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补选南明哲为主席, 邢福昌、唐志为副主席。
3月21日 县召开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补选卜长青、 历洪芳、尹学堂为人大副主任。
3月下旬 县委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抓了三件事:一、在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 二、进行乡镇机关综合改革,实行“一包五改”;三、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3月22日 周喜仲任县政协副主席(不驻会)。
3月27日至29日 县召开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 会议提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二大精神,从实际出发,全面而系统、坚决而有秩序地进行机构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全县两个文明建设,认真整顿党的组织和作风,继续改善城乡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的任务。
会议选举姜振国为县委书记,王士明、张振民、鞠彪为副书记,选举陈鹏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4月16日 山火从宁安县蔓延至红海林农场,烧毁人工林3 765亩,天然次生林36 925亩。
5月9日 海林啤酒厂实行个人承包,全县城镇经济体制改革开始。
5月10日 朝鲜民族商店竣工。
6月1日至20日 全县阴雨连绵,洪水暴涨,间有风、雹。柴河镇北站大队一次冰雹深达一尺,最大如鸡蛋。全县耕地受灾123 000亩,占耕地面积的22%。牡长铁路冲毁 4处。公路桥涵冲毁49座,包括6月7日冲毁的海林镇斗银桥。公路冲毁44 965米,损失547 650元。563户居住宅和120栋企业厂房、仓库、商店、机关、学校进水或被水围困,全部或部分倒塌住房309户、8 371平方米,公用房屋倒塌 22 979平方米,损失1 977 062元。 冲毁水利设施 123个,损失175 600元。商品及其他物料损失1 821 000元,因灾死亡3人。
6月15日 县志编纂工作着手筹备。
9月10日 山嘴子海浪河大桥竣工。
10月 牡丹江市和牡丹江行署合并,实行市管县的领导体制,海林县划归牡丹江市辖属。
10月10日 海南公社红星幼儿园被命名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11月30日 县公安局破获以海林卷烟厂尹德利为首的数额达562 660元的诈骗集团案。
1984年
1月12日 王士明任县委书记,马德任县长,魏珊任县委副书记, 姜振国任县委顾问,免去鞠彪县委副书记职务。元圣熙(朝鲜族)、许东升任副县长,狄忠学、伊新任县政府顾问,祖志涛任县政府督导员。
2月13日 牡丹江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海林县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是日 县史志办公室正式成立,负责县志编纂工作和党史资料征集工作。
4月4日 王士明兼任县武装部第一政委。
4月20日 全县各公社正式改建为乡、镇政府,全县辖6个镇、4个乡、2个朝鲜族乡。
4月30日 赵庆安任县委顾问,金昌范任县政府督导员。
5月7日至12日 县政协召开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南明哲为主席,邢福昌、元洪奎、唐志及(以下不驻会)黄洁英、李永宁、周喜仲、潘洪君为副主席。
4月5日 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先后两次派调查组来海林总结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
5月8日至11日 县召开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景元为人大主任。卜长青、历洪芳、李金、尹学堂、王建新、权容太、孙翔(不驻会)为副主任。选举马德为县长,吴殿臣、王一鹤、元圣熙、许东升为副县长。选举谢长君为法院院长, 孙友林为检察院检察长。
6月上旬 牡丹江市推广海林县石河乡“一包五改”经验。
8月上旬 牡丹江市确定海林县为县级综合体制改革试点县 (全省10个试点县之--)。县政府成立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8月中旬县委办公室实行机关干部选用试点。
9月1日 海林县高级中学落成开学。
10月1日 海林镇内斗银桥复建竣工。
10月下旬 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安志文,在省政府秘书长杜显忠及牡丹江市委副书记、市长訾显章陪同下,来海林视察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11月10日 粮食局办公楼(四层楼)竣工。
11月27日 县工人文化宫失火,烧毁内部所有设施。
12月10日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IN层楼)竣工。
12月25日 公布全县工农业生产情况。农业:粮豆薯总产27 200万斤。比历史最高年份1980年增长20.2%。总收入11 547万元,比历史最高年份1983年增长 71.5%。多种经营收入4 254万元,比历史最高年份1983年增长107.7%。工业总产值10 727万元。财政收入 4 639.8万元,比1983年增收1 124.3万元,增长34%。
12月30日 海林商场竣工。
12月31日 牡丹江市委、市政府授予海林县“1984年农业竞赛先进县”称号。
1985年
1月3日 县成立以王士明为首的教育领导小组,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1月12日 新安朝鲜族乡西安村农民黄长善酒后驾车,翻车肇事,2 人死亡,7人重伤,多人轻伤。
1月14日 县人才技术交流服务处在人事监察局内成立。
1月18日至22日 县委举办农村党员干部训练班,研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促进商品经济发展,提出“一上两稳两增半,人均收入增百元”奋斗目标。
1月27日 县委、县政府制定1985年农业10项经济指标兑现奖惩规定。
是月 海林白酒厂厂长唐宗吉被授予全国青年优秀厂长称号。
2月10日 县委、县政府作出大规模开发海林的若干决定。
2月28日 县级领导共33人,在王士明带领下, 赴辽宁省海城县考察综合体制改革经验,并与海城县签订建立姊妹县协议书。
3月6日 牡丹江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巴风率人大代表20人来海林视察。
3月30日 县委召开组织工作会议,研究关心知识分子入党、 加强干部知识化、专业化培训、第三梯队建设等问题。
4月2日 县召开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补选两名人大常委。
4月10日 县委决定并实施在县直机关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制、工作人员选用制。
5月3日 从事预防保健工作30多年的裴元锡、敖炳忠和从事妇幼保健工作30多年的曹桂兰、田雅珍受到国家卫生部的表彰。
5月6日 由县内各界知名人士参加的县咨询委员会成立。
5月14日 县委在柴河镇召开首次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
5月25日 县委党校中文专业班进行首次毕业答辩。
5月28日 举行全县第七届幼儿运动会。
5月30日 县召开首届盲、聋、哑人代表会,选举产生了海林县盲聋哑人协会。
6月6日 海林县足球队获得省业余体校足球赛冠军。
6月13日 县委、县政府决定在税收、工商管理、经营、 筹集资金等四个方面放宽对乡镇企业的政策。
6月15日 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改称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6月17日 县委、县政府决定整顿6个镇的镇容镇貌,大刀阔斧疏通消防道路。
7月4日 县政府召开朝鲜民族农村发展乡镇企业和多种经营会,要求在积极发展多种经营、
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同时不放松粮食生产、放开手脚发展第三产业。
7月10日 县委召开五届三次全委 (扩大)会议,确定了海林县经济发展战略方向,建立以食品工业为主的农工县,重点抓五条生产线,即以黑豆为主的食品工业生产线,以木材综合利用为主的木材加工生产线,以大理石、轻体陶粒为主的建材工业生产线,以汽车传动轴为主的汽车修配生产线,以建筑、服务为中心的第三产业生产线。
7月12日 省少儿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斐等160人参观海南朝鲜族乡红星幼儿园、沙虎幼儿园和乡中心幼儿园。
7月13日 关宪贵任县委调研员,免去张振民副书记职务。
7月13日 牡丹江市少年足球赛在海林体育场举行。
11月5日至12月10日 县委开展全县党风大检查。
11月20日 县成立矿山资源管理局。
11月21日 刘庆喜任县委副书记。
12月2日 县召开有关专家参加的青云山柳叶岩矿地质报告评审会, 确认长汀镇青云山沙板岩矿有可观的开采价值。
12月20日 召开县科学技术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强调重视科技在四化建设中的作用,加强科技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12月21日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海林召开公判大会,判处5名罪犯死刑。
12月31日 公布经济建设成果。粮豆薯总产 288亿斤,比上年增长5.6%,创历史最高纪录。农业总收入16 112万元,比上年增加4 053万元。多种经营收入 9 802万元,比上年增长57.5%。人均收入638元,比上年增加115元。乡镇企业产值12 579万元,比上年增长 1.4倍。全年实现利税1 727万元,比上年增长 2.3倍。工业产值17 388万元,比上年增长40.4%。国营预算内企业实现利润374万,比上年增长1.03倍。国营预算内工业企业百元产值创造利税45.7元。
海林县地处黑龙江省东南部,县治海林镇位于北纬44°34′,东经 129°23′。全县总面积9 902平方公里。1985年全县人口429 701人,平均每平方公里43.4人。
全县地势西部高,东南部低,最高西南部老秃顶子海拔 1 687米,最低东北部木兰集村海拔160米。气候夏热冬寒,四季分明,属中温带大陆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 1.9—3.6℃,无霜期85—130天,年平均降水量 450—1 000毫米,年日照2 300—2 600小时,春旱和早霜易给农作物造成危害。
海林县幅员辽阔,地貌类型多样。境内山川交错,丘陵起伏,沟壑纵横,河网密布,有利于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山区森林茂密,丘陵区适宜杂粮及经济作物生产,冲积平原是水稻产区。县境内野生动、植物品种繁多,资源丰富,自然风景壮观。优越的自然环境,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