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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领导人反腐败政治决心通过了首个重大检验
作者:任建明 来源: 凤凰网评论 更新时间:2017-02-19

在中国新时期反腐败历史上,周永康能被立案调查,绝对是一个具有标志性的大事件。它标志着新领导人的反腐败政治决心通过了首个重大检验。由此,人们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相信,新领导人的反腐败决心是可靠的、可信的,这将极大地有利于深化反腐败工作,有利于建设廉洁政治目标的最终实现。

能够一视同仁地查处所有腐败者是反腐败工作最重要的原则。这个原则是一个最简单的原则,就是要看一个人到底是贪腐还是廉洁,而不应该跟他(或她)的身份、背景、关系、权位等发生联系。这个原则也可以被称之为法治的原则,即法律为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人自古就有这样一个愿望,即: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在整个中华文明史上,人们的这个朴素愿望始终未曾变成为现实。

在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党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短暂的一个时间段内,凭借着领导人高度的原则性,人们曾经强烈地感受到这个原则,但却没有能够持续下来。进入到转型发展的新时期以来,尽管高层领导人多次重申过“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但实际情况日益相去甚远。由于身份背景特殊、位高权重等特殊原因而导致的事实上的选择性办案问题越来越突出。

坊间早就有传闻:“常委不查、委员不死”。说的意思是:不管腐败犯罪有多严重,只要是政治局常委,就肯定不会被调查;只要是政治局委员,即使被调查,也肯定不会被判死刑。也有人做过不完全的统计,发现在被查处的副省部级以上高官中,多数都是草根阶层出身。

这个最简单的原则能否得到坚持,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惩治腐败犯罪威慑效应的高低。其影响机理主要有这么三个:

一是,决定着腐败者或潜在的腐败者的机会主义动机的强弱;二是,影响被查处腐败者的公平感和公正感,这将直接决定他们会否诚服于法律;三是,影响反腐败官员的士气以及大众的信心。1952年刘青山、张子善腐败案的惩办就曾起到显著的、长效的威慑作用。1986年,邓小平在有关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一个讲话中就还肯定过这个作用。而一旦威慑效应受到损害,惩处腐败的效果将迅速变差,甚至产生副效果。

过去30几年来,我国每年查处腐败者的数量规模应该都是世界之最,但却没有起到应有的控制腐败犯罪蔓延的预期效果。此外,对于受到查处的腐败者,越来越多的人,包括普通大众、领导干部甚至执法官员,都表示出形式不同的同情、宽容甚至是抱屈。究其原因,主要就是这个简单的反腐败原则因不断受到侵蚀而耗散。


人们通过口口相传会知道,还有更大的“老虎”在那里翻云覆雨,被查的人主要是因为背景不深、靠山不牢或级别不够高等。严厉查处一些腐败犯罪者甚至成为一些领导、反腐败机构树立权威的捷径。一旦人们形成这样的普遍看法,其主导行为选择就更多地是加入腐败行列而不是保持廉洁。

不为“老虎”的级别设限,不断突破以往执法的顶限, 只要有腐败就能得到查办,是对领导人反腐败的政治决心的一个重大检验,但还不是全部。更为严苛的检验是要看领导人是否下定决心彻底解决腐败问题,并给予有利于反腐败的一些重大改革提供坚定的政治支持。应当说,十八大之后一年来的工作表明,新领导人反腐败的政治决心通过主要检验的可能性显著提高。

这无疑将是创造中华文明史上重大奇迹——首次彻底战胜腐败的重大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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