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负责协调、督查和综合服务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助和监督对各级工会、市总工会机关各部门和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部署要求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经济和社会政策问题的调研工作;负责全市工会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市总工会相关文件的起草、材料综合以及重要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工作和市总工会文秘、档案、保卫、保密、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机关后勤行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张 霞 联系电话:7223140 组织民管部: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和会籍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工会干部的协管工作;负责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常委会有关人事问题的组织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和“全国、全省、全市模范职工之家”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指导和推进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和开展“双爱双评”活动;负责全市工会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工会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方面的工作,指导国有控股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指导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和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监督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执行。 负责人:顾海红 联系电话:7333162 宣教文体部:制定并落实有关工会和职工宣传教育规划与任务;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络和工会新闻宣传工作,对市总工会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宣传工会工作和先进典型;组织与协调重大文体活动,指导职工书屋建设,发展先进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和职工职业道德教育,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抓好工会门户网站、海林工运和工会通讯员队伍建设。 负责人:华吉芳 联系电话:7333161 经济保护部(法律部):负责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协助市政府做好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及“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管理等具体工作;指导职工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培训等群众性技术活动;负责组织职工技术成果的鉴定、开发和交流,监督和协助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参加全市建设项目劳动保护设施的审查验收;组织指导各级工会对企业生产安全、劳动保护进行监督;参与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推动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指导和推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研究指导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开展工会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参与劳动法规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 负责人:张 权 联系电话:7231349 生活女工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一帮一”办公室):负责对省、市级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的使用安排,开展生活救助、大病救助、金秋助学、法律援助、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帮扶救助活动;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两节期间“送温暖”工作;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搞好职工技能培训、困难职工创业和就业培训;负责建立基层职工服务站;加强“一帮一”扶贫解困工作,选树帮扶救助典型;负责指导基层女职工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参与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与特殊利益的政策法规的制定、实施及监督,依法维护女职工权益与特殊利益,指导和推动有益于女职工身心健康活动的开展和女职工培训等工作。 负责人:张 霞 联系电话:7223140 财务资产部:认真执行《工会法》、《会计法》及上级工会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市总工会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及时编报本级工会经费收支的预算、决算,严格执行预算开支;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工作,按规定上缴工会经费和办理各项财务收支业务;做好工会财产的管理、核算工作,掌握工会财产的采购供应、保管、使用、清查盘点、报废等工作;管好会计档案,做好财会工作交接;负责用好管好专项资金,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统一管理,严格审批制度;负责市总工会房产、固定资产登记、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向市工会代表大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报告工作;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收入、支出和管理、使用情况,接受上级工会和经审会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负责人:顾艳杰 联系电话:7231525 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依法对本级和下级工会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审计监督,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促进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防止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截留和损失浪费,最大限度地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能。开展工会资产审计,促进工会资产监督和运营效益的提高。加强对工会投资项目、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工程的全过程审计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 负责人:顾艳杰 联系电话:723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