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海林市城区街道办事处是市政府主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带领社区党员群众,完成社区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抓好社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民间组织,社团组织,党建工作,做好社区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和群众工作,组织社区党员积极参与社区活动。
(三)协调驻社区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参与,支持社区建设,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条块结合,共驻共建的社区建设工作机制。
(四)负责社区内暂住人口,无工作单位的社区居民中的党员,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尚未分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中的党员和退伍军人中的党员的管理工作。
(五)在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代表社区居民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办理社区公益事业,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好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六)负责对社区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指导,支持物业管理部门搞好管理和服务。
(七)对社区建设的重大问题及事关社会公共利益和居民切身利益的社区事务进行决策,调动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挖掘,利用社区资源,互惠互利,共建共享。
(八)积极培育各种社区中介组织,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管理与服务体系。
(九)协助有关部门,抓好社区计划生育,初级保健,优抚救济,下岗就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有关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社区建设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城区街道办事处设3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社区经济发展指导办公室。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海林市城区街道办事处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市城区街道办事处本级1个单位,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4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市城区街道办事处2014年决算支出519.09万元。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市城区街道办事处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8.41万元,上年末结转和结余0.68万元。支出519.09万元。
二、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市城区街道办事处2014年收支预算总支出519.0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513.28万元,占99%;住房保障支出5.82万元,占1%。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说明
市城区街道办事处2014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表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
四、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市城区街道办事处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25万元,为公务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根据《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相关制度,对市城区街道办事处2014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海林市城区街道办事处
2015年9月2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