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单位职能和构成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离休干部的方针、政策和省、牡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具体政策、规定、制度和办法。
(二)检查、指导全市离休干部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离休干部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
(三)调查、掌握全市离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落实情况,反映离休干部的意见和要求,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
(四)认真做好离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五)负责离休干部异地安置的管理和离休干部享受副处待遇的呈报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医疗保健,病房建设和离休干部的丧事处理及遗属安排工作。
(七)检查指导全市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和开展各项有益活动。
(八)检查指导各部门落实和合理使用离休干部公用经费、特需经费情况。
(九) 负责全市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
(十)负责离休干部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十一)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市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对离休干部专项医疗统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十二)负责海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负责老上大学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老干部局设3个内设机构:服务安置办、综合指导办、老干部活动室。
三、编报范围
市委老干部局机关,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收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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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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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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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老干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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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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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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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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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收入 |
154.89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50.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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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专户资金 |
0.00 |
二、外交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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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
0.00 |
三、国防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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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0.00 |
四、公共安全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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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收入 |
0.00 |
五、教育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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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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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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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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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医疗卫生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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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节能环保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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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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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农林水事务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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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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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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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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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金融支出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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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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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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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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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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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预备费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154.89 |
支出总计 |
154.89 |
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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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老干部局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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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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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15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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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150.39 |
|||
2013601 |
行政运行 |
150.39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5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5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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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154.89 |
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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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老干部局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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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老干部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预算安排数 |
备注 |
合 计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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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经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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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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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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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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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海林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收支预算总收入154.8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收支预算总收入154.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4.89万元。
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收支预算总支出154.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39万元,占97.10%;住房保障支出4.5万元,占2.90%。
二、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收支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89万元,其中: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50.39万元,占97.10%;住房改革支出4.50万元,占2.90%。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说明
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表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
四、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为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0.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相关制度,对海林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其他共产党事务: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海林市委老干部局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