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海林市委党校的主要职责
1、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
2、负责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学术研究。
4、负责轮训科级及党员领导干部,培训中青年党员领导干部,培训意识形态部门的理论骨干。
5、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考察。
(二)行政学校的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有关单项法规,完成国家及省行政学院的培训指标。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的培训原则;负责对我市公务员实行规范化培训,通过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晋升领导职务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