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海林市委党校的主要职责
1、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
2、负责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学术研究。
4、负责轮训科级及党员领导干部,培训中青年党员领导干部,培训意识形态部门的理论骨干。
5、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考察。
(二)行政学校的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有关单项法规,完成国家及省行政学院的培训指标。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的培训原则;负责对我市公务员实行规范化培训,通过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晋升领导职务的培训。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海林市委党校、行政学校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教研室、专业教研室、教务室、函授站。核定编制31人。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海林市委党校2014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
海林市委党校2014年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海林市委党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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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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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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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4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2014年公共预算收入:231.48万元,支出:230.97万元,收支结余2.93万元。
二、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30.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2.97万元。
三、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2014年三公经费总计:2.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费用:1.74万元,业务招待费0.42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根据《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4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海林市市委党校2014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四、进修及培训:反映教师进修及班干部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五、干部教育: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六、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