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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作者:三道镇 来源: 三道镇 更新时间:2015-12-25

 

(一)部门职能

单位职能: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
、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
、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
、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

工作愿景振奋精神,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建设经济发展、环境优美、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新三道。

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凝心聚力树正气,狠抓落实争排头”一个主题;强化“组织和经济”两个保障;突出“新农村建设、项目牵动、社会稳定”三个重点;狠抓“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城镇建设、和谐民生”四大工程。不断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全力打造食用菌产业强镇,清洁能源之乡,水上旅游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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