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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作者:安监局 来源: 安监局 更新时间:2017-06-23

(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人:张军红,办公电话:8188114

承担机关日常政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文件处理、档案管理、文秘保密、后勤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事、劳资、目标管理、安监系统人员培训;负责机关的工作秩序、机关事务、对外联络、信访接待、对外交流与合作、政务公开等工作。

2、综合协调股,联系人:张思佳,办公电话:8188114

承担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筹备全市各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部署,起草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性文件,统筹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报送上级部门督办工作,上报安全工作信息、报表、工作报告。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日常工作。

3、监管及法规股

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

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政许可材料的初步审查和上报;负责烟花爆竹销售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负责非煤矿山行政许可材料的初步审查和上报;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负责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全市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和管理有关安全资格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负责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推进工作。

 

(二)下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下设3个业务股室)

 安全生产执监察大队大队长:陈晖,办公电话:18946300687

主要职责: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主要负责:

(1)检查《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2)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上访举报案件;

(3)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现场执法监察,参与安全生产事故抢救、救援及查处工作;

(4)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安全委员会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三个股办室负责人及办公电话:

1、非煤矿山、职业健康监察股

   负责人:宗瑞涛,办公电话:18946300657

2、危险化学品监管股

   负责人:刘博,办公电话:18946300687

3、中小企业监管股

   负责人:李颖,办公电话:18946300687

 

 

四、服务承诺

举报电话:0453-818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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