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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流程图
作者:网宣办 来源: 更新时间:2017-06-24

 

项目建议书审批一次性告知单

办理

事项

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权力

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申报

材料

1、请示文件。

2、项目建议书文本。

3、应当提交的其它资料。

办理

程序

1、受理。

2、审核。

3、签批。

4、发文。

收费

依据

办理

时限

符合要求的要件齐全3个工作日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一次性告知单

办理

事项

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权力

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申报

材料

1、请示文件。

2、由市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

3、由市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意见。

4、由市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5、节能审查意见。

6、应当提交的其它资料。

办理

程序

1、受理。

2、审核。

3、签批。

4、发文。

收费

依据

办理

时限

符合要求的要件齐全3个工作日

 

 

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一次性告知单

办理

事项

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

权力

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申报

材料

1、请示文件。

2、应当提交的其它资料。

办理

程序

1、受理。

2、审核。

3、签批。

4、发文。

收费

依据

办理

时限

符合要求的要件齐全3个工作日

 

 

 

企业、外商等投资建设的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一次性告知单

 

办理

事项

    权限内企业、外商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权力

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

2、《外商投资企业指导目录》(2015年国家发改

    委、国家商务部令第22号)

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

项目目录(黑龙江省2015年本)的通知》(黑

政发[2015]2号)

4、《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

    11号令)

申报

材料

1、请示文件。

2、项目申请报告。

3、由市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

4、由市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意见。

5、由市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6、节能审查意见。

7、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

   议(外商投资项目)。

8、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

   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外商投资项目)。

9、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

   确认文件(外商投资项目)。

10、国家安全部门出具的评估意见(外商投资项

目)。

11、应当提交的其它资料。

办理

程序

1、受理。

2、审核。

3、签批。

4、发文。

收费

依据

办理

时限

符合要求的要件齐全5个工作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一次性告知单

 

办理

事项

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确认

权力

 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

申报

材料

1、《黑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2、应当提交的其它资料。

办理

程序

1、受理。

2、审核。

3、签批。

4、发文。

收费

依据

办理

时限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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