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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作者:城管局 来源: 城管局 更新时间:2018-04-26

海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地址:海林市城区馨怡嘉园2#楼综合办公楼,公开电话:0453-7119607,监督电话:0453-7119606,电子邮件:hailincgj@163.com,网址:http://www.cnminm.com/zwgk/jgsz/zfgzbm/cgj/

工作职责:

根据《海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海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海编发〔2017〕34号)文件规定,海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和牡丹江市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园林绿化专项规划,参加城市公共、民用建筑中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区绿化等公用设施配套工程的规划审查和竣工验收。

(三)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环卫公用事业管理;负责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方案审批;负责从事经营性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和医疗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对城区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四)负责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管理和规费征收;负责临时占道施工工地界限(围挡)外的管理;负责全市公共场地停车场的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检查井管护、桥下空间的管理。

(五)负责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管理和规费征收;负责城市公共绿地、居住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园林绿化的苗木生产、工程施工、园林设施景点维护和绿化抚育管理。

(六)负责城区设置牌匾户外广告及条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户外设施的审批和管理;负责临街建筑物进行外墙装修、门窗改建审核;负责建设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或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三年内挖掘的审批;负责城区临时占道、露天市场摊位的审批、管理和规费征收。

(七)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行使城市绿化管理、道路路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道路桥梁、城市照明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2项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7项行政处罚权。

(十)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2项行政处罚权;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2项行政处罚权。

(十一)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非机动车的2项行政处罚权。

(十二)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4项行政处罚权。

(十三)负责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管理、监督市区冬季清运冰雪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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