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核定市对乡镇的预算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的市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二)负责指导乡镇财政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核汇总乡镇政府上报备案的预决算;
(三)负责监督乡镇政府的预算执行,监缴乡镇预算收入,拨乡镇预算资金;
(四)负责执行乡镇财政预决算批复;
(五)负责指导乡镇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指导乡镇监督管理村级财务;
(六)负责乡镇财政所人事、劳资、经费管理;负责乡镇财政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七)负责乡镇财源建设项目申报,资金管理及乡企发展基金的回收;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海林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设3个内设机构:乡财管理股、综合股、税收征管股。核定编制 61名。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海林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本级,无二级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4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市乡镇财政管理局2014年公共预算总收入28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市乡镇财政管理局2014年公共预算总支出3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万元,占公共预算总支出的96.1%;住房保障支出12万元,占公预算总支出的3.9%。
二、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市乡镇财政管理局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万元,其中:财政事务支出296万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96.1%;住房改革支出12万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3.9%。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说明
市乡镇财政管理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表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
四、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市乡镇财政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2.73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未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相关制度,对海林市乡镇财政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财政事务: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海林市乡镇财政管理局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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