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财政局2014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作者:财政局 来源: 财政局 更新时间:2015-09-3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财政发展规划、财政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牵头组织实施全市财源建设工作。

(二)起草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全市年度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编制全市年度决算草案;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市年度财政预(决)算及其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负责全市契税的征收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罚没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地方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国库资金管理工作;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拟订有关地方性税收规章实施细则和调整方案;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安排,提出全市税收收入计划。

(七)负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配置标准和有关政策。

(八)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全市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监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推动或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和重组;承担国有企业产权变动管理和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开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依法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政府的内外债务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财政收支绩效评价,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海林市财政局设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罚没办)、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企业股)、社会保障股、农业股、会计管理办公室(监督检查办公室)、财源管理办公室(市财源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 61名。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海林市财政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财政局机关和所属4个二级核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海林市财政局2014年部门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海林市财政局

4

海林市收费票据管理站和信息管理站 

2

海林市会计核算中心

5

海林市农业开发管理办公室

3

海林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第二部分 2014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海林市财政局2014年公共预算总收入669.0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海林市财政局2014年公共预算总支出608.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9.32万元,占公共预算总支出的95.2%;农林水支出3.61万元,占公共预算总支出的0.59%;住房保障支出20.66万元,占公共预算总支出的3.39%;共他支出5万元,占公共预算总支出的0.82%。

二、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海林市财政局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8.59万元,其中:财政事务支出579.32万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95.20%;农业综合开发支出3.61万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59%;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5万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82%;住房改革支出15.66万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2.57%;其他支出5万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82%;,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说明

海林市财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表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

四、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海林市财政局2014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4.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未支出;公务接待费 3.43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的75.2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3 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的24.78%。

 

第四部分名

根据《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4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海林市财政局2014年部门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财政事务: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事务管理: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七、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八、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十、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反映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方面的支出。

十一、机构运行: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反映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六、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十七、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海林市财政局

                               2015年9月29日

 

附件下载:

财政局决算公开表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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