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公安局关于2014年部门决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作者:公安局 来源: 公安局 更新时间:2015-10-08

 

第一部分   单位职能和构成

一、主要职能

海林市公安局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的公安工作。

(二)掌握、分析、研究全市影响国内稳定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对策并具体实施。

(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侦察工作;指导和处置危害社会治安的治安事故和骚乱。负责预防、控制、打击黑社会恶势力工作;负责预防、控制、处理“法轮功”邪教组织工作。

(四)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五)负责全市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依法指导、监督城镇公共停车场管理。

(七)负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工作。

(八)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和安全监察工作。

(九)负责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十)审批、呈报收容教养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及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负责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及社会公共产品的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

(十三)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警务保障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消防工作。

(十五)负责公安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六)负责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干警的监督、查处和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七)指导和实施全市文化保卫和森林保卫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海林市公安局设置3个综合管理机构、6个执法勤务机构、3个选设机构、2个监管场所及14个派出机构。

(一)综合管理机构

1、政工监督室(督察大队);2、法制室;3、警务保障室。

(二)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办公室);2、综合情报信息大队;3、国内安全保卫大队;4、刑事侦查大队(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5、交通警察大队(公路巡逻警察大队);6、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管理大队)。

(三)选设机构

1、出入境管理大队;2、经济犯罪侦查大队;3、网络安全监察保卫大队。

(四)监管场所

1、看守所;2、拘留所。

(五)派出机构

1、第一派出所;2、第二派出所;3、第三派出所;4、第四派出所;5、开发区派出所;6、石河派出所;7、旧街派出所;8、长汀派出所;9、新安派出所;10、山市派出所;11、横道派出所;12、柴河派出所;13、二道派出所;14、三道派出所。

三、编报范围

海林市公安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公安局机关(含派出所)和所属2个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名单如下:

海林市公安局2014年部门决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2

 

第二部分  2014部门决算表

参见 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决算收支总表说明

海林市公安局2014年公共决算总收入5790.5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总支出5305.5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211.44万元,占98%,住房保障支出94.13万元,占2%

二、关于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海林市公安局2014年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5305.57万元,其中:公安支出5211.44万元,占98%,住房改革支出94.13万元,占2%

三、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海林市公安局2014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49.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未支出,公务接待4.54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的1%,公务用车运行费345.1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相关制度,对海林市公安局2014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三、公安支出:反映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

四、行政运行: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事务管理: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它项目支出。

六、治安管理: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七、道路交通管理: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八、拘押收教场所管理:反映各级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海林市公安局

2015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

决算公开表样092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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