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8日,省协调联络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七批次,共1件举报案件,已办结1件,受理编号为2851。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受理编号2851:“海林火车站东侧铁路和公路交叉高架桥下有一臭水沟,逢雨天臭水流至海浪河最终汇入牡丹江,问题已存在10余年。”
(一)基本情况
经查,海林火车站东侧铁路和公路交叉高架桥下有一条雨水明沟,位于我市海浪路北侧居民区后身。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收到信访案件后,海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环保局、水务局、城管局、城区街道办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赴现场进行调查。
经查,该区域已经实施雨污分流,举报人提到的水沟为雨水排放明沟。该雨水排放明沟高架桥以西段日常无水,东段因高架桥下至排水闸段水沟阻水较严重,形成水泡水体,雨水排放明沟经过高架桥下向东流经回水堤水闸进入斗银河。该区域共有居民30余户,基本为城区户口,个别为海林镇蔬菜村居民。雨天有垃圾冲入雨水排放明沟情况。
整改措施:
1、城管局已经开始对雨水明沟南侧的两处垃圾堆进行集中清理,并加强了该区域的监管及日常巡查。
2、城区街道办已经开始对周边居民进行入户调查及环保宣传教育,同时将对该区域的菜园子和堆放物进行清理。
3、水务局将对该雨水明沟进行清淤疏浚。因水沟淤泥较多较深,土质松软易沉陷,需在冬季施工,2019年6月末完成。
(三)问责情况
无。
(四)包案领导及具体责任人
包 案 领 导:(姓名:高 峰 电话:18945306699 职务:海林市人民政府市长)
(姓名:张兴武 电话:13836332333 职务:海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具体责任人:(姓名:解建学 电话:13359698853 职务:海林市水务局局长)
(姓名:郑玉平 电话:13946310579 职务:海林是城管局局长)
(姓名:刘鹏飞 电话:15945717711职务:海林市城区街道党工委书)
中共海林市委
海林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