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政府工作部门 >> 住建局
内设机构
作者:住建局 来源: 住建局 更新时间:2017-11-24

1.办公室

负责局党政政务、事物管理;负责机关文电、督办、信息、目标、档案、保密、会务、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综合协调、计划生育、资产管理、联络接待、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组织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协调、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建设法规的解释、清理和汇编;指导和管理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局综合材料的撰写。

负责人:董冬梅   联系电话:0453-8188187

2.计划财务审计股

制定全市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市区城市建设投资计划意见;指导、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综合统计城市建设的有关财务数据,编制城市建设发展统计资料;对机关和局属单位进行资产管理、内部财务审计和全市使用城建资金建设项目的审计;负责财政专项资金、产权交易收费、住房维修基金、出售市直管公房房改资金的财务管理。

负责人:刘玉和  联系电话:0453-8188165

3.建筑管理股

负责监督办理计划内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的审批手续;核准施工合同;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建设监理委托手续;建筑工程招投标;研究制定建筑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改革方案和具体政策;规范管理建筑市场;办理施工许可证;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执法监察,依法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和拖欠工程款行为;负责监理企业资质审核、监理合同的核准;拟定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定额估价标准;负责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审核;拟定概预算员、施工合同管理员的上岗制度并监督执行;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审核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参与开发项目和住宅小区的竣工综合验收;对行业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进行资质审核管理。

负责人:崔晔   联系电话:0453-7223127

4.公用事业管理股

研究制定公用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措施;监督检查全市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的资源调查和评价;承担全市公用设施规划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城市供热与燃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供热规划与燃气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供热工程和燃气工程及供热、燃气工程竣工验收。

负责人:赵虎   联系电话:0453-8188187

5.人事股

负责机关公务员及局属单位班子和局管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报批和备案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系统职工教育和培训计划;负责职工科学技术教育和岗位培训及专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工人的技术等级和劳务资格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人:冯铁军  联系电话:0453-7223127

(四)下属单位

1.房产办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的住房制度改革、住宅建设、物业管理、产权市场管理、交易市场管理、房屋测绘管理、抵押登记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屋安全管理;负责棚改房源管理、全市廉租住房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负责人:吴 金  联系电话:0453-8182066

2.市政管理站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市政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与管理,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依据国家及省政府颁布的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法律与法规,实施对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负责全市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桥梁的管理、养护与维修。

负责人:郭海光  联系电话:0453-7234350

3.路灯管理站

主要职责:负责市区内路灯的规划、建设、管理;负责 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桥涵和照明灯的管理、养护与维修。

负责人:夏广亮  联系电话:7239053

4.安全站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质审查;调查处理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监督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费的提取和使用。

负责人:韩威  联系电话:0453-8188165

5.工程质量监督站        

主要职责: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活动;贯彻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规范、标准;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实施监督;组织建设工程质量执法检查;巡查、抽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调解在建设工程和保修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纠纷;受理工程质量的投诉;监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活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负责人:吴玉芹    联系电话:0453-7235015

6.村镇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村镇建设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法规及相关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与管理村镇规划的编制与管理;指导和管理村镇危房改造、道路、绿化、排水、环境卫生、环境综合整治等建设。

负责人:李兴甫  联系电话:0453-7224698

7.墙改办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利用、认定、生产和推广工作;禁止在行政区域内使用粘土实心砖,限制粘土实心砖的生产工作;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应用、推广、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王国文  联系电话:0453-7229722

8.人防办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防空建设和设置等工作。

负责人:崔晔  联系电话:0453-7223127

主办单位:中共海林市委员会 海林市人民政府
维护制作单位:海林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
电话:0453—5618308 Email:hlswxb@163.com Email:zwxxhb@163.com 网站标识码:2310830012 黑ICP备05007093 牡公网安备231083020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