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作者:房产办 来源: 住建局 更新时间:2018-04-11

一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1、 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2、 身份证原件

3、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共有的房屋还需要提交共有权证原件

银行需提供

1、 营业执照、金融许可

2、 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办理流程

503提取档案→307产权大厅受理抵押登记

三、登记时限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要件齐全我处当日办结)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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