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海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海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海编发[2011]16号),设立海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负责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全市人口统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和专项调查,参与分析研究全市人口统计数据。
(三)综合协调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衔接配合;承担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并做好定期评估工作。
(四)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负责推动各镇、城区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五)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的动态监测;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六)依法管理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规划和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研究和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编制全市计划生育药具计划,负责搞好供应,指导和监督避孕药具的使用和管理;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落实国家和省、市下达的计划生育科研项目和调研课题。
(七)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八)组织开展全市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程,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十)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一)编制全市财政部门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费的预、决算;管理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监督管理股、发展规划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股、科学技术服务股。。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市人口计生局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4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二、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四、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4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海林市计生局局2014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 财政拨款收入:……
二、 基本支出:……
三、 一般公共服务类:反映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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