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政务信息、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资产管理、联络接待、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等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负责全局安全工作;负责全市公路保通、水路、道路运输业安全管理、指导、检查、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对交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组织、救援工作;负责交通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启动、指挥工作;负责全局信访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信息化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落实安全保密和防病毒工作;负责全市交通系统信息化工作的管理及与有关部门的联络和协调工作;负责拟定全市交通信息化中远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负责交通局局域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交通的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交通公开的政务信息;组织编制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承担交通行业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交通行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工作,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及专控商品审核工作;负责全市省下拨资金管理使用;负责局专项资金的管理及利用外资、融资等有关的财务工作。
执行国家、省、市审计规章制度及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等规章制度;负责全市交通专项资金审计和局直属单位行政负责人离任审计工作;指导交通系统的审计工作;负责全市交通系统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及局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
2.执法督察和行政审批股
负责研究全市交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负责地方交通规范性文件调研、论证、起草和协调工作;负责交通法律法规的咨询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交通行政复议和诉讼;指导交通行业法制工作;负责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负责交通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公路建设项目概、预算(本市投资),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县、乡公路),占用、挖掘公路(县、乡公路),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县、乡)公路,铁轮车、履带车等行驶公路(县、乡公路),采伐更新公路行道树(县、乡公路),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服务事项;负责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认证、审核、上报等(含年审、年检、收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以及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3.综合规划股
负责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编制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省厅交通行业限额以下项目初审及计划编制的审定;负责全市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及上报工作;承担有关规划和交通建设项目的前期立项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港口码头的综合统计和信息工作。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局管干部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和对外劳务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的资格申报、注册、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继续教育、考试和核发资格证书等工作。
4.建设管理股
指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负责全市交通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审查及上报工作;指导工程招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造价和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引资、融资工作;承担工程技术咨询、交流、引进推广工作;负责交通工程的招商引资。
拟定公路、水路行政科技、教育相关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推广应用;承担开展交通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标准协调工作。
5.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拟定全市国防公路、水路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战备公路、水路建设和养护的组织实施;负责公路、水路交通战备物资的储备、调拨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四)下属单位
1、道路运输管理站
主要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道路运输、城市公交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行业发展规划、相关管理规定和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②具体实施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出租汽车、客货站(场)、机动车维修、运输服务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的经营许可与资质管理。
③负责道路运输、城市公交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④负责道路运输、城市公交车辆的技术管理。
⑤组织实施全市道路运输、城市公交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⑥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处罚,对服务质量纠纷进行调解。
⑦组织实施质量信誉考核,组织指导开展文明经营创建活动。
⑧组织实施指令性的抢险、救灾、战备等紧急运输任务,负责道路春运、节假日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
⑨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城市公交行业各种数据的调查、统计、汇总、上报和分析工作。
⑩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崔昌林
联系电话:7333581
办公地址:海林市英雄街97号
2、公路管理站
主要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②执行经交通运输局批准的农村公路养护计划;
③对国、省、县干线公路实施专业化、日常化养护;
④依法合理安排使用公路养护专项资金;
⑤依法实施公路路政管理;
⑥督促、检查、指导各乡(镇)、村民委员会对本辖区内乡道、村道实施养护
负责人:颜丙强
联系电话:5876345
办公地址:海林市海烟路原驾校后身
3、地方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①负责依法组织开展公路巡查或设点检查,保护全市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不受侵占、破坏;
②根据《中华人民公共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农村道路;
③依法对破坏公路、公路设施及超限车辆擅自行驶公路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④依法组织开展运输经营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检查,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人们群众合法权益;
⑤依法查处非法经营行为,对违反道路运输经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⑥配合、协助航运管理站开展水上执法检查工作。
负责人:刘凤海
联系电话:7333181
办公地址:海林市英雄街97号
4、海长公路收费所
主要职责:
负责海长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稽查工作。
负责人:申贤彬
联系电话:7333901
办公地址:海长公路K24+275处(位于海林镇密南村平山屯)
5、海林市公路客运站
主要职责:
负责海林市内各乡、镇及周边县、市的客运旅客运输任务。
负责人:梅俊峰
联系电话:7333530
办公地址:海林市海浪路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