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作者:交通局 来源: 交通局 更新时间:2015-09-3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海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黑编[2010]32号),设立海林市交通运输局,正科级规格,是主管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交通综合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二)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有关管理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和监督职责。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道路运输、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四)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意见。

(五)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承担公路、水路工程建设质量、造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

(六)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交通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组织实施战备公路、水路建设、维护,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负责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及水上救助打捞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市内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八)承担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负责公路、水路对外合作与外事工作。

(九)负责道路和水路运输行政管理、公路行政管理、航道行政管理、港口码头行政管理等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海林市交通运输局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执法督察和行政审批股、综合规划股、建设管理股。核定编制16名。

三、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

海林市交通运输局2014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海林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和所属公路管理站(原秦家收费所29人)一个二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名单如下:

 

海林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部门算所属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海林市公路管理站(原秦家收费所29人)

 

 

 

 

 

 

第二部分 2014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海林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公共决算财政拨款10,310.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万元,占3.88 %;农林水支出100.78万元,占0.98%;城乡社区支出150万元,占1.45%;交通运输支出9,519.71万元,占92.33%;住房保障支出11.84万元,占0.11%。

二、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海林市交通局2014年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10,182.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万元,占3.93%; 农林水支出100.78万元,占0.99%;城乡社区支出150万元,占1.47%;交通运输支出9,519.70万元,占93.49%;住房保障支出11.84万元,占0.12%。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说明

海林市交通局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50万元,占1.47%。

四、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海林市交通局2014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

第四部分名

根据《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4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海林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部门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财政事务: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六、农业支出:反映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七、水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八、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九、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反映与公路、水路运输相关的支出。

十、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的补贴。

十一、车辆购置税支出:反映用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海林市交通运输局

2015928

 

附件下载:

决算公开表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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