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职能和构成
一、主要职能
海林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隶属于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央8号文件、《全民健身纲要》精神,开展和组织好全市的体育工作。
(二)为国家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和一定运动技术水平的优秀运动员。
(三)为省市体校、体工队输送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种比赛,如分年龄阶段田径比寒,青少年速滑、短道速滑比赛、举重比赛等等。
(四)辅导中、小学和幼儿园训练、业余训练。
(五)研究拟定全市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市体育事业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好。
(六)指导和检查各乡(镇)政府和直属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工作
(七)为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培训骨干。使市民投入到全民健身的锻炼身体活动中。提高市民的健身热潮、生活质量。
(八)指导和配合市内各部门,各行业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协同教育、文化、经济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做好学校、厂矿、企业、农村、机关的体育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做好体育场地的规划和建设。
(九)制定本市体育竞赛计划,组织地方性运动竞赛。
(十)统一规划全市运动项目布局,指导市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和全市业余训练工作。
(十一)开展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二、内设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海林市体校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信息组、经济组、政治文化组、调研指导组。
三、编报范围
海林市体校是市委的派出机构,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收支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海林市体校2014年收支预算总收入155.0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海林市体校2014年收支预算总收入155.0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海林市体校2014年收支预算总支出155.03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0.00元,占96.76%;住房保障支出5.03万元,占3.24%。
二、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海林市体校2014年收支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03万元,其中:体育支出150万元,占96.76%;住房改革支出5.03万元,占3.24%。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说明
海林市体校2014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表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
四、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海林市体校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相关制度,对海林市体校2014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三、体育:反映体育方面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运动项目管理:反映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和运动学校等单位的日常管理支出。
六、体育训练:反映各级体育运动队训练补助及器材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海林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