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金玄浩 电话:7222179 负责会议组织、文字综合、政务公开、信息、文电管理、文书事务、机关财务等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全市粮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粮食系统信访工作。 负责粮食保管、检验、防治等管理技术人员资质认定。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粮食财务、会计和税收、信贷政策和规章制度;协调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落实,监督检查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和补贴的使用,指导全市粮食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直属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负责编制全市粮食系统会计决算,汇总财务报表;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扭亏增盈;指导全市粮食系统的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资产及经营活动的审计。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劳动保险和干部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系统内职工教育、岗位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下岗分流、再就业和失业保障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 (二)行业指导股 股长:赵士民 联系电话:7222179 协调和指导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负责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负责粮食系统的经济技术交流与招商引资工作;研究拟定全市粮食流通产业政策、 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食系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粮食系统的目标管理工作;负责粮食行业协会工作。 (三)收储计调股 股长:陈湘友 联系电话:7223532 负责研究提出全市粮油流通宏观调控措施,制定全市粮食供需平衡测算、中长期规划及各种粮食应急预案;负责粮食市场供求的监测分析和预警;承担粮食流通统计指导、汇总上报和监督检查工作;编制粮食年度销售计划;负责全市粮食购销平衡及产销合作对接工作;负责编制上报区域间粮食运输计划;组织协调粮食进出口计划落实;负责全市粮食企业仓储管理工作;负责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市粮食供需平衡进行调查研究。 负责分析、预测粮食生产情况;组织实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协调落实市级粮食储备工作;指导农村粮食收购工作,贯彻落实收购农民余粮政策;制定并指导落实粮油市场管理办法;负责救灾粮的管理、使用和发放;负责粮食物流管理;指导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管理;指导、监督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实施;指导“四无”粮库建设,组织实施粮食接收、潮粮干燥、储存和储存安全等工作。 (四)粮食流通市场监督管理股 股长:庞运辰 联系电话:7223532 负责区域内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指导;受理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申请,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许可人员资质认定:负责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负责粮食质价标准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及监督检查;负责粮油中心检验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粮油食品安全工作。 根据国家要求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协同市场监督、卫生、物价等部门对粮食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粮食经营相关法规、规定行为的,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为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宏观调控提供决策参考;承办市粮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盐务执法监督管理股 股长:高羽 联系电话:7223490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与市场监督、物价、公安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抓好全市盐政、盐价和市场管理工作。负责硒碘食盐零售许可等行政许可审批及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盐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层级监督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和纪检、监察等机构按党章和有关章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