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海林市莲花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海林市旅游局)。 办公地址:海林市子荣街11号 公开电话:0453-8866681;监督电话:0453-8866679 电子邮件:584766069@qq.com. 工作职责: 1、莲花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成立于1997年,主要工作职能:负责总面积为1900平方公里的莲花湖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编制与呈报和监督实施;旅游资源、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保护与管理;景区、景点旅游建设项目审核与报批及其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景区旅游行业管理及市场开发。 2、海林市旅游局成立于1996年,主要工作职责是:制定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编制发展旅游业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市旅游业的行政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并协调资源利用和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安排和审核市重点旅游项目,对市域内的旅游项目实施指导和检查;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制定开拓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市内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实施行业管理,归口申报经营出入镜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公司);组织指导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旅游交通运输、景区秩序;协调和指导旅游商品生产销售、旅游安全、旅游娱乐等工作;监督、检查旅游服务质量、受理国内外旅游者投诉;管理和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组织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试认证。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以服务游客、服务企业为出发点,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全面开创旅游工作新局面。 (三)工作愿景 通过深入挖掘和整合旅游资源,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树立旅游城市形象,全面推进“旅游兴市”战略实施。 (四)发展目标 2020年,全市旅游接待823万人次,总收入16亿元,旅游业的总收入相当于全市GDP的7%。成为我市现代服务业的龙头、市域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建成全国著名的生态养生基地、文化旅游名城和黑龙江省旅游强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