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旅游便民服务措施
作者:网宣办 来源: 宣传部 更新时间:2017-07-12

1、为景区质量等级评定、规划编制、景区建设和旅游商品开发方面提供咨询服务。
    2、为景区规划、建设、创A提供指导服务。根据景区需要,安排人员到景区现场指导。
    3、为旅游商品开发提供指导服务。根据企业需要,安排人员到企业现场指导。

4、协调金融部门,为旅游企业贷款提供便捷服务。

5、每年组织景区开展客源地宣传,为景区开拓市场服务。
    6、集中我市优势资源,向市民推介一日游线路。如:横道景区一日游、莲花湖一日游、中国雪乡一日游等。

7、开展“海林人游海林”活动,组织旅游景区、旅行社在《牡丹江日报》、海林电视台开展面向市民的推介活动。

8、协调联通、移动等相关通讯部门,开拓微博、微信,为旅游景区提供资讯服务平台。
    9、在我市旅游局、星级宾馆、旅行社设立旅游“一卡通”固定销售网点,在各大公园、广场、车站等人群密集处开展经常性销售,方便市民及游客购买。
    10、建立海林旅游网站,加大公务公开力度,所有不涉密文件一律上网公示,方便网上查询。
    11、简化并制作受理投诉程序、执法流程等相关程序、规章和制度宣传牌,并在办公场所上墙公示。

12、设立全市旅游行风热线接听平台,电话:8866679。专人负责受理行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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