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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作者:民宗局 来源: 民宗局 更新时间:2017-06-14

 

徐峰哲:党组书记、局长 7221367

1991年7月毕业于黑龙江省八一农垦大学,同年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12月――2012.12月,历任新安镇党委宣传干事、团委书记、政府副镇长、镇长,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候选人;

2012.12--至今  海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职能:主抓全局工作。

1、组织全局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

2、制定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付诸实施、研究,制定本地区民族经济发展特殊优惠政策;

3、组织全市少数民族开展传统文体活动,弘扬民族精神;

4、抓好党支部建设,及时完成市直工委下达的各项工作。

金春阳:副局长 7321223

1986.6-1991.7,海南朝鲜族乡朝教办干事;1991.7-1999.10,海林市政府法制办秘书、政府民族宗教办秘书;1999.10-2001.5,海林市新合乡副乡长;2001.5-2008.11,海南朝鲜族乡副乡长;2008.11-至今,海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职能:协助局长做好全局工作。

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2、组织办公室同志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发展民族经济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民族经济发展规划并付诸实施。

3、协调、办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

4、抓好支部党建工作、及时完成市直工委安排的各项工作。

 

鹿红伟,纪检组长 7321223

工作职能: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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