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告知单 | |||||
事项名称 | 权限内宗教团体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和义工培训班审批 | ||||
事项类型 | 行政审批 | 实施主体 | 民宗局 | ||
事项依据 | 《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2012年6月14日通过) | ||||
法定时限 | 5 | 承诺时限 | 3 | ||
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
事项相对人 | 其他组织 | ||||
是否收费 | 无 | 收费依据与标准 | 无 | ||
出具的文书或证照名称 | 《海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同意宗教团体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 和义工培训班的批复》 | ||||
办理条件 | 一、有培训计划; 二、有具备一定宗教学识的宗教教职人员; 三、培训人数不得超过举办场所的容纳规模; 四、培训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 | ||||
办理地点 | 胜利街46号第4层楼 | ||||
承办内设机构 | 行政审批股 | 咨询电话 | 7224492 | ||
监督机构 | 办公室 | 监督电话 | 7321223 | ||
邮寄地址 | 海林市胜利街46号民族宗教事务局 | 邮政编码 | 157199 | ||
申报所需材料(如未标记数量默认为一份) | 一、申请书(内容包括举办理由以及相关内容); 二、培训计划(包括参加培训的宗教教职人员或义工人数、师资情况、培训地点、时间、内容以及相关安全措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