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牟常松 联系电话:7331006
对全局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办和检查;负责目标管理、政务公开、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会务、安全、信访、保密、计划生育和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等工作;做好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具体工作;组织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调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奖惩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监督、指导全系统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重点工程和设施改造的财务监督、审计工作。
2、社会文化艺术管理股(文化产业管理股)
负责人:韩 璘 联系电话:7331009
研究起草全市社会文化、专业文化艺术和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群众性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组织、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群众文化活动;指导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图书馆等文化事业建设;指导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指导镇、社区群众文化工作和基层文化建设;负责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利用和发展,组织开发地域特色文化;监督检查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组织、指导全市专业文化艺术、广播影视艺术的创作、生产,培植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品牌;组织实施全市性文化艺术赛事、展览和非营业性演出等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协调文化艺术、广播影视研究及成果的推广、应用;扶持代表性、示范性文化艺术、广播影视作品,推动各门类专业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名牌作品的发展和提档升级;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文物的保护与抢救工作;监督、管理相关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推荐、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普及,组织普查、申报各级名录,扶持代表性传承人和传习场所建设工作。
研究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谋划并指导实施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指导、协调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及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加强对文化产业经营活动的管理;指导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负责策划包装部门发展项目,向客商提供投资咨询与服务,组织客商来海林考察投资,完成本部门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促进国内外经济和文化对外交流与合作,牵头负责全市文化、会展产业的招商引资和外联活动,宣传推介我市历史和人文风貌、文化和文化产业。
3、广播影视宣传管理股(新闻出版股)
负责人:王宏海 联系电话:7331010
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广播影视宣传工作规划;指导、监管广播电视的宣传和播出内容,协助市委宣传部把握好广播电视的舆论导向;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防止政治责任类事故发生;监督指导广播电视节目奖项评奖;负责广播电视音像资料的收集和使用;监督指导电影放映工作;利用现代网络优势搭建区域文化宣传平台,引领文化广播影视新科技的开发利用,推进管理信息化;依法实施对广播影视播出、放映、转播、发射、接收、传输机构技术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相关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技术奖项的评定;依法监管经批准的机关企事业、大专院校和宾馆等广播电视(卫视设施)接收、播出、转播、传输境内外电视节目机构;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的安全播出和技术保障的监管。
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新闻出版事业管理政策和发展规划;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各类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出版、发行和零售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印刷企业及其出版物、包装装璜印刷品和其它印刷品的印制;监督《著作权法》的贯彻实施和查处各类侵权盗版案件,调解处理著作权纠纷;负责记者证的审核发放。
4、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负责人:黄金影 联系电话:7331009
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市场管理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文化市场各类经营场所的监管工作;监督检查文化市场稽查工作;指导本地区行业协会开展业务活动;承担全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依法行政及行政复议工作。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电影发行放映、出版物发行、其它印刷品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的审批、审核邮寄出版物内容。审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修缮及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和政府出资修缮的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改变用途,审批博物馆藏品处理,审批文物建筑物维修施工方案;审批市级国有纪念建筑物、古建筑改变用途、安装电器设备、设置生产用火许可;审核、审批全市文物保护、维修项目。负责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外电视节目、有线广播电视站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施工、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经营、新建住宅配套有线数字电视工程项目的审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