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政府办 来源: 政府办 更新时间:2018-03-07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各镇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2018年工作思路。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nminm.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海林市人民大街737号,邮编:157199,电子邮箱: hlszfyjb@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市全面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牡丹江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牡丹江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时效,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制定了印发了《海林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海林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经过全市各单位、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果。

(一)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150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50条,公开环境保护信息38条,公开扶贫信息2314条,公开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34条,公开教育信息500条,公开医疗卫生信息310条,公开就业创业信息1401条,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326条。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统计表

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

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

公开环境保护信息

公开扶贫信息

公开棚户区、农村危房和保障性住房信息

公开教育信息

公开医疗卫生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公开就业创业信息

合计

(条)

150

50

38

2314

34

500

636

1401

5123

 

 

 

(二)积极推进“五公开”信息公开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组织各镇及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重新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海办发[2017]24号)、《2017年海林市市级领导包保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工作方案》(海办发[2017]27号),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我市已公布的行政权力数量3218项,责任清单数量25760项;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共取消7项,增加1项,9项行政权力整合为4项。我市中介服务事项清单167项,其中取消38项、转化20项、规范41项,保留68项;我市公共服务清单共330项,其中市直单位公共服务198项,乡镇公共服务事项54项,社区公共服务事项38项,村公共服务事项40项。公开土地出让公告7条,土地供应结果信息15条,成交公示8条,均已公布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审计工作“五公开”要求,在被审计单位公开审计项目的实施时间和审计组成员名单、审计的具体对象和审计范围进行公开。审计实施结束,对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和定性依据予以公开。经审计会议研究后做出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处罚决定对被审计单位公开,以公开促整改、促执行。《海林统计监测信息》、年度统计公报、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等,在海林电视台和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

 

 

全市“放管服”信息公开统计表

行政权力

责任清单

中介服务

清单

公共服务

清单

合计

(项)

3218

25760

167

330

29475

 

 

2、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印发了《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强化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18个行政执法单位全部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18个行政执法单位的抽查事项清单全部在“政府网站—执法监督”栏目进行了公开。扎实推进“五证合一、一证一码”、简化退出程序等商事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共颁发企业“一照一码”营业执照2562份,占企业总量的80%。累计抽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千余户,公示14674条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营造出“守信光荣、失信可耻”、“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良好氛围。向社会公布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案件76件、公布抽检农贸产品250批(次),并在政府网站、集贸市场进行公布。在信用黑龙江网站全市双公示行政许可2314条、行政处罚502条,合计2816条。

3、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板、微信公众号和QQ咨询平台等方式向广大纳税人公布相关政策;依托税法宣传月、税企座谈会及走千企活动对辖区重点税源户进行走访宣传,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尽享降税红利。同时密切关注纳税人反应的问题,及时做好跟踪服务。全年减免企业所得税829万元;共为减免土地使用税31户企业、减免税额1648万元;减免房产税18户企业、减免税额296万元;减免备案企业4户、减免税额485万元;小微企业减免110户、减免税额294万元;为企业办理出口退税1322万元,办理免抵调库678万元。

4、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一是通过手机网络平台和黑龙江农业信息平台定期发布农产品价格信息,农情进展信息,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二是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土地确权改革已完成112个村、275个自然屯实测,现正在建数据库。三是拓展农产品互联网营销渠道。搭建区域电商平台,建成电商产业园1个,内设海林特色农产品馆,大型物流配送中心1处。建成苏宁、京东等电商平台企业5家,苏宁、京东、掌合天下等下行企业8家,邮政、百世汇通、指南针等电商服务型企业25家。四是其他农业信息。围绕农产品价格、劳动力转移、强农政策、农业补贴等信息公开工作,在镇、村设立专门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232张、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悬挂引导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标语232条、横幅120个。

5、推进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围绕“三重新一规范”和“五个100%”目标,采取党委统筹、专题推进、逐级落实、措施到户、责任到人的综合措施,集中人力和财力,严谨操作保精准识别。通过逐户发放传单、电台滚动播报、短信平台群发等多种方式实现政策、程序和标准知晓率达到100%。绘制下发了《重新识别核查流程图》、《海林市脱贫攻坚精准识别实施细则》,组织部门联合开展筛查比对,严格执行精准识别、精准退出“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程序及相关制度,按照规定做好帮扶信息全程实时公开。在8个镇、112个行政村的公示栏分别公示扶贫信息300余条;在政府网站、电视台发布了公告,公开扶贫政策14条、扶贫对象信息2000条,扶贫成效5项。我市针对贫困户致贫原因分类,把产业扶持作为脱贫的主攻方向,已对283户贫困户落实了产业脱贫项目。出台了产业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共为41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小额贷款2021万元,户贷比为63.5%。

6、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信息公开。建立了“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购买与管理信息发布平台”,该平台公开向社会发布房源,方便棚改居民选房,同时也具有消化库存商品房功能,目前该平台现有符合棚改条件的房源1518套,已签约512户。“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系统”,于2017年6月正式运行,已网签198套。该平台集商品房销售管理、权属登记管理、业务查询等一体化商品房网签平台,目前具有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房源查询等功能,有效地推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信息公开进程,下一步将实现省市县数据共享,并与权属登记管理系统联网,实现业务公开查询。

7、推进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对哈牡客专海林段改移道路工程项目、牡丹江市城区老工业区海林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配水管网改造项目、海林市2017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海林市柴河镇污水治理工程、海林市林海新城嘉园小区配套工程、海林市民族教育中心建设项目等20个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进行公开;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的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我市2017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平改坡、海林北站站前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横道河子东站站前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城区中部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林海路北 14、15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19个项目的基本信息、开工建设前所应具备初步设计审批、防雷抗震、国有土地使用权许可、可研报告审批、选址意见书审查、用地预审等信息进行了公开。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灌区水价改革、河道生态治理项目、山洪灾害治理项目等招标信息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公告。海林市污水治理二期工程已通过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完成可研报告、初步设计、规划选址意见书、环评报告、节能、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审批公示,并通过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进行公开招标,通过海林市电视台、牡丹江日报公开了工程进展情况。

8、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公开了12369污染举报电话;公开了重点污染源的信息。规范我市重点企业,污水处理厂、海林烟厂进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向黑龙江省重点监控企业环境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实时公开每天的数据,具体是COD和氨氮两项数据。在海林政府网站首页设立环境信息专栏,用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公开了建设项目审批的情况;按月公开了空气环境质量状况、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按季度公开了排污收费、环保行政处罚决定、信访处理和重点源情况,共在政府网站公示环境质量状况和监察信息38条。对全市境内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河湖名录》调查摸底,明确各级河长、河段长,并制定印发了《海林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海办发[2017]28号)、海林市推行河长制工作任务分解表和各项河长制工作制度等,方案已在政府网站公布。

全市五公开信息统计表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抽检农贸产品

双公示

扶贫信息

扶贫对象信息

扶贫政策

棚改房源

重大项目信息

环境保护信息

土地出让

供应

成交

合计

(条)

14674

250

2816

300

2000

14

1518

39

38

30

21679

 

 

(三)积极开展政策解读

我市在政府网站设置了政策法规专题,发布国家、省等各类信息140条。全年全市印发规范性文件12个,已及时在“政府网站-规范性文件 ”栏目中进行了公示、解读。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我市制定了《政务舆情回应制度》,由网宣办负责安排人员每天轮流对政务舆情进行实时监控、逐个筛选,并填写“政务舆情专报“逐级上报审查、转办相关部门及时回复,确保社会关切事件准确认定、满意答复。我市门户网站通过市长信箱、我要咨询、网上调查等互动栏目积极回应市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80条。

(五)积极完善制度机制建设

我市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网站管理、舆情回应、信息审核发布等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网络自查、全面检查、召开例会或专题会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今年,新制定了《海林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中共海林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海林市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海林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规定》和《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审查制度》。

(六)积极完善政府网站

我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设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负责维护更新。政府网站包括走进海林、海林新闻、政务公开、政民互动、便民服务、投资海林及海林旅游七大板块,四级栏目框架,600多主次频道。网站的建成,为全市对内对外宣传搭建了新平台,为联系群众、沟通社会创建了新载体。综合宣传类包括海林历史地理、自然资源、风土人情、社会人文、地方建设、自然风光、城市发展、旅游资源;新闻发布类包括网站头条、视频新闻、图片新闻、基层新闻;政务公开类包括机构设置、文件发布、政策法规、政府规划、重大项目、行政许可、人事信息、收费项目、采购信息、统计分析、应急管理、公益救助、征地拆迁、执法监督等;互动咨询类包括市长信箱、纪检信箱、网上咨询;办事服务类包括全市主要部门、单位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窗口服务项目、办事指南、相关政策法规等。政府网站2017年发布各类信息11300余条。

(七)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及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推进政务

公开工作

我市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全新改版了官方微信公众号,全年利用官方《海林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300余条。

“智慧海林”公众服务平台于2017年正式运行,包含城市资讯、政民互动、网上服务、指尖办事4个版块18项基本功能。2017年度,“智慧海林”公众服务平台,已有实名注册用户31900人,发布城市资讯内容1441余条,其中城市动态970条、通知公告135条、安全防范336条;城市互动栏目受理市民诉求758件,办结758件;网上便民挪车服务188件;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392件,其中个人居住登记业务424件、居住房屋预登记业务84件、无身份证住宿登记93件、散装汽油购买实名认证360件、户口非主项变更431件。

 

“智慧海林”公众服务平台信息发布统计表

城市动态

通知公告

安全防范

合计(条)

970

135

336

1441

 

 

 

“智慧海林”公众服务平台便民服务统计表

发布城市资讯

受理市民诉求

便民服务

行政审批

合计(件)

1441

758

188

1392

3779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市2017年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台、公示板、电子屏等载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43000条,主要类别有:公开指南、公开目录、行政权力、流程图、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工作动态、重大决策、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信息、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统计表

项目

政府网站

政务微信

其他途径

数量

11300

1300

304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未发生。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市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复议、诉讼的现象。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1、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在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政府共收到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20件,其中,涉及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方面7件、医疗卫生方面3件、道路交通方面6件,其它方面4件。市政府对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予以高度重视,按照性质内容以及涉及部门进行梳理归类,并印发《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的通知》(海政办发〔2017〕31号),将各项承办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不断创新办理思路,努力提高办理水平。2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向代表进行答复,依据代表反馈情况来看,普遍对承办工作表示满意。20件建议,其中:已经解决的有6件,占建议总数的30%;正在解决的有13件,占建议总数的65%;因条件所限暂不能解决的建议有1件,占建议总数的5%。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统计表

项目

已经解决

正在解决

暂不能解决

数量

6件

13件

1件

 

2、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在市七届政协二次会议上,市政府共收到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13件,其中,涉及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方面6件、农业农村方面3件、教育方面2件、其它方面2件。市政府对这些提案高度重视,按照性质内容、涉及部门进行梳理归类,并印发了《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的通知》(海政办发〔2017〕31号),将各项承办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13件提案已全部向委员进行了答复。从委员反馈的情况看,对承办工作普遍表示满意。13件提案,其中:已经解决的有4件,占提案总数的31%;正在解决的有9件,占提案总数的69%。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统计表

项目

已经解决

正在解决

暂不能解决

数量

4件

9件

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暂无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提升。个别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高。二是各部门具体负责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三是信息更新不及时。个别部门主动发布意识不强,对涉及本部门重大事项和事关群众利益相关事项发布不够及时,导致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

四、2018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继续精简权力事项。二是将中介服务清单规范梳理调整公开。三是继续清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四是建立市级人才管理服务权责清单。

(二)完善“软、硬件”助推“放管服”改革。一是组建人民办事中心。共设三个服务中心:即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二是在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市直各部门中继续深入开展“两集中三到位”改革。

(三)开展作风建设流程整治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再造流程工作,解决部门职能、职责互相交叉、相互制约、程序复杂、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并及时进行公示。通过改革创新,提升优质高效服务。

(四)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一是积极推进人民办事中心建设工作。以“牡丹江领先、省内一流”为目标,力争2018年底投入使用。二是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对全市涉及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部门及业务流程进行梳理,为入驻新办事中心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三是“互联网+政务服务”网络平台的建设及推广应用。围绕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目标任务,力争2018年正式上线运行。

(五)加大公开载体建设。一是积极打造政府网站群。按照国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国政办综《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重新制作“中国·海林”门户网站,建立并完善各级子网站,从而形成以门户网站为主导、部门网站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不断搭建新的网宣平台。围绕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的有关要求,精心策划制作重大活动主题,同时加强与报纸、电视等传统宣传媒体的协同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开辟专题专栏,增加视频访谈类栏目,通过专题版块,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海林的投资环境、资源优势、招商项目、政策规定。

(六)开展培训工作。结合名师讲堂、中心组学习、周五学习日等活动,采取聘请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教授、专家和业务骨干授课的方式,计划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培训。

 

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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