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驻市单位 >> 地税局
行政权力流程图
作者:网宣办 来源: 更新时间:2014-05-14

备案类减免流程

 

 

 

财税库银劳横向联网流程

 

 

代开发票流程

 

 

发票认定流程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的辅导、监督、传递数据流程

 

 

办税服务厅公示流程

 

建立税费种登记流程

 

 

利、股、红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认定流程

 

 

领购发票流程

 

企业冠名发票印制申请、受理、审批流程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各类报表的发放、收回、催报和录入流程

                                         

 

 

 

 

 

注:1、办税服务厅在受理次日内传递管理分局。

2、管理分局在接到注销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征管欠税核实及相关资料整理和实地核实工作,并传递到稽查局。

3、稽查局接到注销手续后由管理分局协助联系纳税人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清算,并传递管理科。

4、管理科接到注销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主管局长签署意见,并传递办税服务厅。

5、办税服务厅接到审批后的注销手续1个工作日内完成录机,并按规定时间归档。

上诉各环节如有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工作任务的向主管局长提交延期申请报告,并由主管局长签字后可延期处理。

 

注:1、纳税服务厅在接受纳税人手续齐全后1个工作日内传递管理分局。

2、管理分局接到办理手续后6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核实、填写应有税种管理卡纸质表格、征收方式确定并传递办税服务厅。

3、 办税服务厅接到管理分局相关资料2个工作日内完成录机,并按规定时间进行归档。

上诉各环节如有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工作任务的向主管局长提交延期申请报告,并由主管局长签字后可延期处理。

注:1、纳税服务厅在接受纳税人手续齐全后1个工作日内传递管理分局。

2、管理分局接到办理手续后6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核实、填写应有税种管理卡纸质表格、征收方式确定并传递办税服务厅。

3、 办税服务厅接到管理分局相关资料2个工作日内完成录机,并按规定时间进行归档。

上诉各环节如有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工作任务的向主管局长提交延期申请报告,并由主管局长签字后可延期处理。

非正常业务处理

1、 管理科在接到相关资料5个工作日内交给局长审批并传递给办税服务厅。

2、 办税服务厅接到局长审批后相关资料2个工作日内完成录机,并按规定时间归档。

上诉各环节如有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工作任务的向主管局长提交延期申请报告,并由主管局长签字后可延期处理。

 

 

申报和税费款的催报催缴流程

 

 

外埠施工企业报验税务登记工作流程

 

 

 

外出经营活动税务登记工作流程

 

小微企业认定流程

 

 

信用等级评定流程

主办单位:中共海林市委员会 海林市人民政府
维护制作单位:海林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
电话:0453—5618308 Email:hlswxb@163.com Email:zwxxhb@163.com 网站标识码:2310830012 黑ICP备05007093 牡公网安备231083020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