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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作者:人民银行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3-23

中国人民银行海林市支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总行的有关政策规定。

2、负责在辖区内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管理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各种再贷款等,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3、防范化解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4、分析、研究辖区及所在辖区的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为总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

5、负责管理所在辖区金融统计工作及信贷征信业务,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6、管理所在辖区人民币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

7、管理所在辖区系统的国库业务、支付结算业务,负责对大额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

主办单位:中共海林市委员会 海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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