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党工委):
根据牡丹江市委组织部《关于徐龙义同志挂职的通知》(牡组干字〔2016〕53号)文件精神,经2016年3月28日牡丹江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徐龙义同志挂任海林市政府副市长。挂职时间自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挂职期满后,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另行发文。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