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林市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
海林市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17〕9号,以下简称《省意见》)及《中共牡丹江市委办公室、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牡办发〔2017〕14号,以下简称《市意见》),《中共海林市委办公室、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办发〔2017〕24号,以下简称《市方案》)精神,根据《海林市2017年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海办发〔2017〕53号、54号,各镇、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分别占总分值的4%、5%)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评范围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评程序、内容
考评环节包括常规工作考核、资料查看、网上考核等,权重分别为:常规工作考核20%,资料查看30%,网上考核30%,培训工作20%。
(一)常规工作考核。主要考核政务公开常规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条例》《省意见》《市意见》、《市方案》及我市《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要求的落实情况,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各单位政务公开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变动等信息的报送情况,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宣传情况等。
(二)资料查看。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查看各单位报送的有关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情况、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及2018年工作思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情况等。
(三)网上考核。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在政府网站上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信息、国有企业信息、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部门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公开指南、公开目录、重要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公开和解读、依申请公开工作等。网上考核采取日读网、周总结、月提醒、年评分等方式进行。月度提醒按比例折算入年度考核评分。
三、考评结果运用
(一)考评所得分值按规定折算,计入市政府对各镇、各单位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分值。
(二)考评得分情况,按规定程序报市政府予以通报。
四、有关要求
此次考核工作时间为12月11日至12月31日。请各镇、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照文件要求将相关文字材料及佐证材料于12月18日前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办秘书室),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如未按时上报材料,将视为未完成;未完成政务公开工作的单位其考核分数即为0分。
联 系 人:邵鹏,联系电话:7230054。
附件:1.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单位名单
2.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