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黑龙江省价格听证目录》的有关规定,制定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应当采取听证会形式,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我局受黑龙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委托,拟于9月中旬召开制定海林至亚布力公路海林至长汀段公路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
听证会参加人共30名。其中消费者12名,由消费者协会推荐;经营者6名,由市交通运输局推荐;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市政府等相关部门10名,由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二、听证会旁听人的产生
听证会设旁听席5个,旁听人员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情况抽取。
三、参加听证会记者
听证会设记者席3个,价格主管部门邀请当地主要新闻媒体采访听证会。
四、听证会旁听人报名办法
准备旁听听证会的公民,请务于8月15日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向海林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报名,并提供下列报名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
联系人:任海燕
联系电话:18945303058
传真电话:7333327
电子邮箱:hlwjjrhy@163.com
本公告同时在海林政府信息网站(http://www.cnminm.com)发布。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