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展,全市地下空间建设的开发利用也在快速发展,且地下设施正向大规模、多功能的趋势发展。地下空间设施建成后多用于商业经营,大多数为人员密集场所。因此,地下空间的安全管理问题日益凸显,安全形势日趋严峻。为切实加强地下空间的安全监管,有效防范火灾、踩踏、水淹、中毒等事故、灾害,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地下空间设施潜在的事故、灾害的危险性要远远大于地上设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强化安全防事故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抓好地下空间安全监管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国家、省关于加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的要求为指导,深入开展地下空间“打非治违”,不断开展以防火防汛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全面落实地下空间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全市地下空间使用安全。
二、加大惩处力度,确保使用责任落实到位
各镇、各部门要着力强化地下空间安全使用责任的落实,着眼当前安全隐患增多、监管难度增大的实际,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各地下空间产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作出安全使用承诺,还要签订安全使用责任书,全面履行安全使用责任,承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对违反地下空间安全使用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厉处罚,促使地下空间产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对地下空间产权人、管理人、使用人违反安全使用承诺的,对存在的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得力的,不履行安全使用义务的,要采取强制措施停业整改;对因落实安全使用责任不力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根据事故性质及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突出整改重点,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按照“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疏堵结合、综合整治、注重长效”的原则,扎实组织开展地下空间安全使用专项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抓好地下商业街、地下文化娱乐场所、酒店(旅店)地下停车库和地下室、各住宅小区地下车库或其它用途的地下生产经营性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的基础上抓好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的安全管理,根据不同季节特点,深入开展防火、防汛等专项检查,把安全管理触角延伸至地下空间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时段,确保地下空间安全始终处于可控状态。要根据重大节假日、季节转换、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段,组织开展地下空间安全使用大检查。在时间上,突出对主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以及防汛期间的安全检查;在对象上,突出地下空间内的商场、旅馆、餐饮、休闲娱乐服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各级职能部门根据不同的工作要求深入抓好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等工作的落实,要把地下空间安全工作作为日常重要工作来抓,落实督查时间和督查内容,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当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结合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和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迅速组织开展本单位所属地下空间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于3月26日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田文东、联系电话(传真):18946300657,邮箱:hl-anjianju@163.com。
四、加强宣传教育,确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到位
要组织地下空间各级监管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新《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切实提高地下空间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的学法用法意识和安全意识。要分别对地下空间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和使用者开展地下空间安全管理知识和地下空间基本使用知识培训,着力提高使用者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宣传月、全民国防教育日等集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民众的自觉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五、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政府安全监管履职到位
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监管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务必消除安全监管死角和盲区。政府各级监管职能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和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要求,严格落实地下空间的行业、专业和属地安全监管责任。
市住建局人防办,切实履行地下人防工程设施安全使用的监管责任,指导、监督、检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工作。市住建局房产办要加强对全市地下空间的物业管理,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正确使用地下空间,对擅自占用、挖掘、改造地下空间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市消防大队,切实履行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消防监管责任,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市城管局要对使用地下空间从事生产经营性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特别是涉及牌匾广告设置、门窗改建、门面装修的审核,以及地下公共停车场的安全管理。市文广新局要加强利用地下空间从事网吧、歌厅等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的审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要切实履行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行业监管责任,有力提升地下空间产权人、管理人、使用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城区街道办和社区建设办要对本辖区内的地下空间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做好地下空间的信息登记,向地下空间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宣传防火、防汛的安全知识。
各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政府监管责任,对未按人防工程建设的地下空间设施统一实行属地化管理,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同时强化行业和专业监管力度,确保全市地下空间使用安全。对于因监管职能部门未能认真履职而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附:海林市地下空间信息登记表
海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