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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五)
作者:网宣办—刘 来源: 更新时间:2013-05-10

 

三、加强人才资源开发

  按照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人才体制机制,加快建立人才竞争的比较优势,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省内人才作用,积极引进和用好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本支撑。

  ()培养引进创新创业型人才

  积极实施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进计划。发挥我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集中,教育资源丰富的优势,培养一批在省内外有影响的创新创业型高端人才。根据需要从国内其他省份引进创新创业型人才。结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传统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引进国外创新型人才,重点引进在科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方面起带头作用的人才。发挥毗邻俄罗斯的地缘优势,通过积极开展对俄合作,引进俄罗斯等国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型专家。

  ()优化人才结构

  着力加强龙江特色人才队伍建设,形成各类人才分布合理、结构优化的良好格局。着眼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需要,努力建设一支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素质优良、富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发挥高等职业院校等机构作用,大力培养各类实用型高技能人才。以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区域竞争力。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作用,积极为各类人才创业搭建平台,引导和鼓励各类人才向经济社会发展一线集聚,加快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创新人才激励机制

  构建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辅助的人才奖励制度。完善分配、保障制度,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的激励机制。推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制度和技术工人薪酬分配制度。建立产权激励制度,鼓励支持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环境。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专栏20科教人才强省富省工程

  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围绕核电装备研发制造、新药研发生产等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

  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先进复合材料、风电、半导体照明、生物医药、环保材料、农机装备、农产品加工、薯业、煤炭、高纬度电动汽车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开展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二期工程等工程,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十二五期末地市和30万人口以上的县、残疾儿童较多的县至少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高校强省战略:到201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

  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进计划,着力培养引进创新创业型人才。

  第十一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承载能力

  继续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按照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一体服务的原则,加快构建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承载能力。

  一、加快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设

  坚持新建与改造并举,加强跨国通道、出省通道、城市群通道和农村通道建设,扩展路网规模;强化各种运输方式间有效衔接,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提升系统保障功能,提高运输能力和整体效益;打造便捷交通、安全交通、绿色交通、智能交通、和谐交通,基本形成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紧密衔接、便捷高效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铁路

  加快客运专线和快速铁路建设,提高干线铁路运输能力。实施扩能提速改造,提高技术水平。建设煤粮运专线、产业园区专线和开发性专线,进一步拓展路网覆盖面。建设枢纽站场,加强铁路自身及铁路与其他运输方式间协调衔接,形成干支互通、点线匹配、装备适宜的铁路网。到2015年,全省新建铁路800公里,铁路运营总里程达到7000公里以上,客运专线里程达到700公里以上,复线达到40%,电气化率有较大幅度提高。

  ()公路

  全面完成三年决战建设任务。加强出省通道干线建设,强化与周边省份和俄远东地区交通联系,促进我省国际运输通道向建立陆海联运大通道及经俄罗斯领土过境运输方向发展。进一步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省内国家高速公路建成80%以上,除大兴安岭地区外,实现省会与地市间及相邻地市间高速连通,基本形成与八大经济区建设相适应的高速公路网络。加快推进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干线公路网通达深度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县()全部实现国道连接,县与县之间、县与重要乡镇之间实现二级及以上公路连接,基本覆盖所有县()、边境口岸、资源产地、旅游风景区和粮食主产区等重要经济区域。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撤乡并镇前原行政村通畅工程和县乡路网改造工程。加强城市道路、出口道路与公路之间的连接,着力提高路网通达能力和集散能力。加快公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依托、以等级公路为纽带,辐射城乡、干支相连的运输网络体系。到2015年,全省高速公路里程力争突破450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超过1.8万公里,农村公路里程突破14万公里。

  ()民航

  做好机场改扩建、新建、迁建工作。在重要的林区、垦区、重点旅游景区、口岸和资源富集地区等经济区域新建一批支线和通勤机场,形成以哈尔滨机场为中心,支线机场为支撑,通勤机场为补充,覆盖全省主要城市、边境口岸和旅游景区的现代机场格局。进一步巩固哈尔滨机场作为对俄远东地区门户机场地位;努力改善提升航空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实现运输管理现代化,提高机场安全运输水平。到2015年,全省主要城市及80%以上的县(市、区)、关键经济节点、主要对外开放口岸、重要风景旅游区均可在地面交通100公里或1.5小时车程内享受到航空服务。

  ()水运

  加强干流航道、开放港口、货运码头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全面提升水运交通综合服务能力。继续实施松花江干流梯级渠化建设和航道整治工程,提升港口客货通过能力,基本适应区域水路运输和江海联运发展需要。到2015年,高等级航道达标率达到44%,货物通过能力达到1950万吨以上,旅客通过能力达到450万人以上。

专栏21现代交通网络建设工程

  铁路:建设哈尔滨至大连、哈尔滨至齐齐哈尔、哈尔滨至佳木斯、哈尔滨至牡丹江等客运专线,宝清至迎春、北安至五大连池等支线铁路,哈尔滨站、哈尔滨西站、哈尔滨集装箱中心站等铁路站场;扩能提速改造齐齐哈尔至古莲、佳木斯至鹤岗、佳木斯至双鸭山等主要干线。

  公路:建设绥芬河至牡丹江段、伊春至绥化段等高速公路2375公里,开工建设鹤岗至伊春、建三江至前哨段等高速公路519公里,力争开工绥化至大庆等高速公路492公里。建设京加公路加格达奇至嫩江段、黑大公路平房至拉林段等国省干线公路4000公里、建设农村公路26000公里,建设哈西综合客运站等16个客运枢纽站,龙运物流园区等24个货运场站,69个市、县级货运站和400个乡镇客运站。

  民航:完成哈尔滨机场扩建和佳木斯机场迁建,建设抚远、加格达奇、五大连池、建三江、绥芬河等支线机场和饶河、宝清等通勤机场,启动牡丹江机场迁建和齐齐哈尔机场飞行区整修改造工程,实施漠河等支线机场安全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水运:力争开工建设依兰等航电枢纽,实施松花江、黑龙江和乌苏里江重点浅滩疏浚工程,建设漠河、饶河、嘉荫等界河开放港口和哈尔滨依兰港区码头、佳木斯宏利港区等内河港口码头以及黑瞎子岛客运码头。

  

  二、加强水利设施建设

  坚持科学治水,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防洪抗旱减灾、民生水利、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水土保持与水生态修复等工程,构建完善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建设体系。

  ()防洪抗旱减灾

  重点加快松花江、嫩江干流县场堤防达标工程建设,完成松花江、嫩江干流县场堤防工程建设,加快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牡丹江、伊春等重点城市堤防达标工程建设,完成倭肯河、穆棱河、挠力河等重点支流治理工程,加快胖头泡蓄滞洪区建设,基本建成松花江、嫩江干流综合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到2015年,松花江、嫩江干流堤防防洪标准达到20—100年一遇;重点城市堤防防洪标准基本达到50—100年一遇;重点支流的重点河段堤防防洪标准达到30—50年一遇。

  ()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

  实施控制性枢纽和重点水源工程,增强地表水调控能力,切实提高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重点建设林海水库、奋斗水库、塔林西水利枢纽、三间房水利枢纽、阁山水库、花园水库、青龙山水库、九龙水库、汪清水库、五花山水库、东升水库、亚布力水库等大中型水库。

  ()开展国境界江治理

  全面完成中俄界江塌岸严重河段近期重点防护工程和抚远三角洲国土防护工程,全面启动中俄界江国土防护工程二期规划。加快推进黑龙江干流、乌苏里江干流和松阿察河堤防工程建设,全面启动黑瞎子岛防洪工程。

  三、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充分发挥城市基础设施对城市发展的保障和先导作用,科学有序规划,适度超前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加强三供两治设施建设

  集中建设城市供水工程和水源地污染治理项目,提高供水保障率和供水质量。加快热电联产供热、生物质能供热、供热管网改造等项目建设。鼓励和支持天然气压缩和液化项目,规划建设城市燃气工程。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15年,全省新增城市日供水能力122万吨以上,县以上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集中供热面积达到6亿平方米以上,县以上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0%;城市天然气年用气量达到20亿立方米,县以上城市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65%;污水日处理能力和生活垃圾无害化日处理能力分别新增236.61万吨和1.65万吨,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80%

  ()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支持哈尔滨市等滨水城市过江通道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建设城市快速干道和立体交通工程,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建成哈尔滨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哈尔滨市轨道交通二期和大庆市轻轨等轨道交通项目。发展城市大运量公共交通和清洁能源交通。到2015年,全省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到13平方米。

  四、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

  建设信息龙江,推动宽带、泛在、融合、智能、安全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实现各领域信息化。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引导建设宽带无线城市,加强与城市规划的衔接,推进城市楼宇宽带标准化。扩大服务范围,加快农村、偏远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全面提高宽带普及率和接入带宽,逐步形成惠及全省居民的信息网络。启动开展物联网建设布局,以广电应用为先导,在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加强云计算设施建设。

  ()推进三网融合

  以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为重点,推进哈尔滨市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推广试点经验,全面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融合。加快网络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创新产业形态,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形成适应三网融合的法规体系、监管体系和标准体系。

  ()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

  加快发展现代信息产业,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推动高新技术产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农业农村信息化工程,建设面向农业大户、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促进制造业信息化,加快信息技术在研发、生产、营销等环节的全面应用。推进基础设施信息化,提升水利、交通、能源、物流、城市管理等领域管理体系智能化水平。统筹建设电子政务,推进电子政务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强化人口、地理、金融等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第十二章加快城镇化进程,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实施城镇化建设工程和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加强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增强大中小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完善城镇化管理,推进符合落户条件的农民工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一、优化城市发展格局

  优化空间布局和规模结构,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推动城镇化集约发展、均衡布局。

  ()构建哈尔滨大都市圈

  以哈尔滨市主城区为中心,以双城、宾县、五常、尚志、阿城、肇东、兰西等卫星城()为支撑,以哈绥、哈双、哈大、哈同、哈五和哈阿等交通干线为发展轴,构建哈尔滨大都市圈。进一步发挥哈尔滨市的集聚和辐射效应,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先导,着力创建和构建国家级高新技术发展集聚区、东北亚国际经贸合作核心区和东北亚新兴工业化先导区。加快发展哈尔滨市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建设以主城区为中心的快速交通网络,打造1小时都市经济圈,建设全省区域整体发展核心区。以北安、尚志、方正、安达为重点,推进节点城镇发展,加强哈尔滨与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区和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区内核心城市联系,增强哈尔滨大都市圈辐射带动能力。

  ()打造哈大齐牡城市带

  以哈尔滨为龙头,齐齐哈尔和牡丹江为两翼,以绥满高速公路、铁路为中心轴,形成带中隆起、侧翼联动、功能完善、国际知名的哈大齐牡城市带。以产业发展提升城市带整体实力,建成我国重要的装备工业中心、石化工业中心、食品工业中心、医药工业中心、特色旅游中心、对俄经贸物流中心和会展中心。哈尔滨市要依托区位和产业优势,发挥好中枢集散和动力引导作用;大庆市和齐齐哈尔市要在扩大传统产业优势的基础上,继续深化产业集聚和产业支撑;牡丹江市要保持和扩大对外经贸优势,打造对俄经贸桥头堡;其他城市要主动承接大中城市辐射,积极开展产业协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建设东部城市群

  以牡丹江和佳木斯为两极,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为支撑,构建功能明晰、组合有序的东部城市群。发挥双核增长优势,构建全国最大的对俄经贸开放区,并将佳木斯培育成为三江地区现代物流中心和区域金融中心;发挥鸡西、双鸭山、七台河和鹤岗资源优势,重点发展煤电化等主导产业,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对外贸易和旅游等共有产业集聚,推进产业互补和错位发展,促进区域产业一体化、交通设施一体化和市场一体化。

  二、建设特色小城镇

  科学界定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开发边界,做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功能互补,加快形成具有龙江特色的现代化小城镇体系,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完善小城镇体系

  以百镇试点为带动,以农垦、森工城镇为突破,依托地理和资源优势,建设和发展一批有条件的城关镇、重点乡镇和特色小镇,形成布局合理、规划科学、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特色鲜明,与区域中心城市和周边农村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型小城镇体系。因地制宜发展工业、商业、边贸、旅游、文化、科技等产业,建设一批工业重镇商贸大镇边贸强镇旅游名镇。用好政府资金,用活金融资金,用足社会资金,建立政府为主导的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到2015年,全省重点发展5万人口以上规模小城镇75个,3—5万人口规模小城镇50个,容纳人口1100万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150万人。

  专栏22城镇化建设工程

  实施垦区带动:以国有农场为基础,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相关配套产业,延长产业链条。

  实施林区带动:依托国有林场和企业,重点发展林产品加工业和后续产业,提高经济效益。

  实施矿()区带动:以矿()企业为依托,重点发展配套产业和相关服务业,大力挖掘非资源依赖型产业潜力。

  实行旅游景区带动:重点发展旅游和餐饮、娱乐等服务业,提高配套服务水平和质量。

  实行产业园区带动:重点发展配套加工业和仓储、运输等产业,形成集聚效应。

  实施边贸带动:以边境口岸为依托,重点发展进出口配套产业,建设一批有特色的中心市场和专业市场。

  实施交通枢纽带动:发挥集散功能,大力发展商贸和物流等产业。

  

  ()增强综合承载能力

  把小城镇建设同发展县域经济和农村社会事业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农村人口与产业向中心集镇集聚,为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统筹规划小城镇的供排水、排污、污水及垃圾处理、道路、通讯等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小城镇服务功能。围绕中心城市的支柱产业,因地制宜地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承接配套项目,发展农村中小企业,夯实小城镇经济基础。积极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等特色优势产业,鼓励发展生活服务业。兴建小城镇农产品批发市场、小商品零售市场和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增强小城镇商贸辐射能力。搞好小城镇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改善小城镇的投资、就业和居住环境。

  三、创新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制度

  消除城镇之间、城乡之间要素流动体制障碍,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和合理配置。打破城乡分割的经济社会管理体制,初步建立符合省情的新型城乡关系。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的财税、土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制度,加快城镇住房、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配套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地向城镇转移,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建立全省城镇化发展综合协调互动机制,在统筹规划、实施进程、利益协调和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区划改革。

  ()稳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在充分尊重本人意愿基础上,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转化为城镇居民。优先解决大中城市周边本地农民工、举家迁徙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民工的落户问题。加强和改进城市人口管理,大城市要根据实际放宽农民工和其他外来人口落户条件,放开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户籍限制。稳步推动土地、城镇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定有利于农民工转化为城镇居民的政策支持体系。选择不同类型城镇开展试点,研究制定不同区域、不同城市农民工落户最低准入条件。鼓励各地制定公开、透明和更为宽松的落户政策。

  ()切实提高农民工公共服务水平

  逐步改善提高农民工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权益保护。加强农民工权益维护,加快农民工社会保障、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制度建设。以公办中小学校为主,保证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共住房保障体系。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增加对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帮助农民工解决就业困难。扶持农民工返乡就业。

  四、创建三优文明城市

  ()创建优美环境

  提高城市规划和建设水平,重点抓好城市的硬化、绿化、净化、美化,营造碧水蓝天、青山绿地的宜居城市环境。彰显滨水、临山的龙江城市特质,建设绿色廊道,增加公共绿地面积,打造园林绿化精品,完善城市绿化功能。东部地区重点打造国家山水园林城市,西部地区重点打造国家园林城市,北部地区重点打造国家森林城市,形成城在林中、林在城中、人在绿中的生态景观。加强污水、垃圾日常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及其他废弃物,抓好裸露地面硬化绿化,搞好城市保洁管理,创造干净整洁城市环境。加快城市旧楼整理,街路升级改造,建筑景观亮化,提升城市品位形象。

  ()创建优良秩序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整治违法违章建筑、户外广告、临街管线,规范建筑秩序。合理布局市场网点,清理非法违规临街占道经营,规范市场秩序。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加强机动车辆运营管理,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规范交通秩序。整合城市信息资源,建立智能管理系统,打造城市管理网络平台,推行数字化管理。

  专栏23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合理规划设计城市绿化空间,提高绿化覆盖率。

  建设滨水城市:着力将哈尔滨市打造成万顷松江湿地、百里生态长廊、北国滨水名城;将佳木斯市打造成为百万人口、100平方公里,宜居宜业,现代滨江城市。

  整治城乡生活环境:切实抓好城镇周围、铁路沿线等重点部位垃圾处理,开展窗口行业优质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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