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规划
牡丹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2011——2015年)(三)
作者:网宣办—刘 来源: 更新时间:2013-05-10

 

第十七章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以加快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为内容,加快振兴传统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产业。积极推进主导文化产业发展,重点发展影视出版、动漫网游、表演艺术、艺术品生产、广告会展和文化旅游。引入战略投资者,扶持壮大大型文化产业集团,培育发展中小型文化企业,加快培育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抓好新闻传媒集团数字牡丹江及新文化业态产业开发平台建设项目。以特色文化品牌、区域优势文化资源和新兴文化业态为重点,大力推进动漫网游、数字集成开发影视制作、民族民俗工业品研发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镜泊湖卡通博览园、中俄文化交流中心、横道影视基地、新华数字电影城、宁安远东影视新城、绥芬河动漫产业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

第十八章  加快发展会展业

以“专业化、集约化、市场化、国际化”为方向,加快会展业发展,打造中国北方新兴会展中心。完善会展设施,利用好绥芬河绥——波贸易综合体国际商展中心和中俄(东宁)机电产品展示交易中心等现有展览馆,加快牡丹江国际会展中心、绥穆新城中俄博览城等现代化大型展览和会议场馆建设,形成规模、档次、层次分开,适应各级各类会展的展场群体。统筹会展场馆周围宾馆、餐馆、娱乐等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鼓励建立专业会展公司,逐步形成政府指导协调、企业组织承办、市场化运作、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运营机制,优化办展环境。制定鼓励支持发展会展业优惠政策,加快培养高素质的会展队伍,广泛引进国内外专业人才和企业。拓宽办展领域,培育会展知名品牌,重点把中俄机电产品展、木博会、牛博会、黑木耳节等展览会培育成国内外知名品牌,扩大其影响力。

第十九章  改造提升商贸服务业

鼓励和支持经营业态创新,加快连锁经营、特许经营、代理制、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和组织形式发展。建立以大中型批发市场为骨干,以城乡集贸市场、零售经营门店和超市等零售网点为基础,以各类农村流通合作经济组织和大中型城乡流通企业为主体,建成农产品、消费品和工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均衡发展、城乡市场相互融合、内外贸易紧密联系的城乡商品流通市场体系。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市场体系建设,构建社区回收站点、集散市场和加工利用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强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完善以中心城市为依托,以口岸为重点的对俄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重点建设牡达农副产品国际物流园、东宁雨润绥阳黑木耳(山产品)进出口产业集群、东宁宝英中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宁安源丰对俄果蔬物流园区、牡丹江水产副食批发市场、海林山市山产品综合交易市场等项目。完善提升现有大型综合购物中心,改造成集购物、娱乐、休闲、文化、餐饮等多功能于一体的都市型购物中心;调整现有大众化商场,向专业化、连锁化、专业店方向发展,利用5年时间在市中心商业区整合建立种类专业店和专卖店100个。推进爱民区、江南新区城市综合体、牡丹江汽车城、建筑装饰材料集散中心、中俄时尚广场、小商品批发市场、神龙电子城、麦迪逊广场等重点项目建设。到2015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558亿元,年均增长16%

第二十章  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业

接仓和发包并举,大力发展境内服务外包和离岸服务外包产业,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增值能力的服务外包企业,建设黑龙江重要服务外包基地。以金融保险、化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流通等行业为重点发展境内外包,努力发展面向美国、日本、欧洲市场的离岸外包。推进牡丹江新闻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外包BPO集群开发、金跃集团服务外包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支持绥芬河发展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服务外包产业集群。鼓励服务外包企业与国际、国内服务外包企业广泛开展合资合作,建立产业合作机制。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积极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第二十一章  规范发展房地产业

以中心城市和县(市)城关镇为重点,整合房地产开发资源,引进发达地区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集团,建设一批大型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提升城市建设水平,推进住宅建设产业化步伐,拉动建筑、建材业发展和扩大就业。提升建筑业质量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实施建筑企业市场行为规范化、安全质量管理程序化、监控手段科技化、场容场貌秩序化的施工安全防护标准化管理,推动建筑市场由数量为先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发生率力争控制在10%以下,治理率达到100%,消除率达到95%以上,工程质量优良品率达50%以上,验收合格率达100%。调整住房供给结构,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和流动人口群体,提高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尤其是廉租住房和公租房供给比例。规范房地产市场,加强对房地产一级市场的调控,培育房地产二级市场和三级市场。综合运用信贷、税收、物价、土地供给等杠杆手段,制止囤房、炒房等投机行为,严控房价过度上涨,使房价稳定在与城乡居民住房消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合理水平上。完善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加强资本金管理。规划发展住房消费信贷和保险。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市场化程度。“十二五”期内基本解决城乡居民“住房难”问题。到2015年,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达到4万套,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9.8平方米。

第二十二章  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

鼓励兴办多种所有制的社区服务业,推进社区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医疗保健、养老、托幼等社区服务业产业化发展。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建设社区信息平台,建立网络化、连锁化社区商业服务体系。推进社区商业“双进”工程,积极培育国家级和省级商业示范街区。拓宽社区服务领域,扩大社区服务覆盖面,健全社区管理服务功能。

第二十三章  积极发展商务服务业

拓宽和规范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经济仲裁等法律服务业。发展科技中介、项目策划、项目融资、财务顾问、并购重组、股票上市等投资与资产管理服务业。规范发展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等经济鉴证类服务业。支持发展市场调查、资信服务、健康咨询等咨询服务业。加强广告业诚信建设,推动广告业健康发展。

六、城乡基础设施发展篇

继续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水利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加快构建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

第二十四章  加快现代交通运输网络建设

以加强跨国通道、出省出市通道、城市群通道和农村通道建设为重点,加强铁路、公路、航空交通建设,基本建成快速安全、便捷高效、外畅内通、结构合理的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以高速铁路建设为重点完善铁路运输网,建设牡丹江至绥芬河铁路扩能改造、牡丹江至哈尔滨铁路客运专线、牡丹江至虎峰岭段、牡丹江至佳木斯客运专线牡丹江至林口段、东京城至白河(长白山)铁路、铁路编组站异地迁建、东边道东宁至珲春铁路、绥芬河至格罗捷克沃套轨改并轨、东宁至乌苏里斯克铁路对接等重点项目。“十二五”期间,全市铁路通车里程达到918公里,其中高速铁路里程达到210.8公里。以高速公路建设为重点完善公路交通网,建设完成绥满高速绥芬河至牡丹江段、鹤大高速宁安至复兴段和鸡西至牡丹江段,加快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建设和通乡、通村公路建设,规划期内实现中心城市到县(市)全部通高速公路(含一级公路),县(市)与县(市)之间、县(市)与重要乡镇之间二级以上公路相连接,乡镇公路全部升级改造为三级以上公路,通行政村、通自然屯公路全部实现硬化路面。到2015年,全市公路总里程达到900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达到900公里,二级以上公路达到2000公里。加强县市及农村公路客运站场和专业化快速货运站场建设。推进牡丹江机场迁建,首期建设4C级、年客运能力100万人次的新机场,同时建设绥芬河机场。建设海林莲花湖渔港。

专栏12       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

类别

重点项目

备注

铁路

牡丹江至绥芬河铁路扩能改造138公里,牡丹江至哈尔滨铁路客运专线牡丹江至虎峰岭段72公里、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牡丹江至林口段90公里,东京城至白河(长白山)铁路260公里,铁路编组站异地迁建,东边道东宁至珲春段铁路88公里,牡丹江至东京城铁路扩能改造90公里,绥芬河至格罗捷科沃套轨改并轨跨境铁路,东宁至乌苏里斯克铁路对接76.7公里

 

公路

绥满高速绥芬河至牡丹江段167公里(含一级公路12公里),鹤大高速宁安至复兴段93.85公里,鹤大高速鸡西至牡丹江段105公里,一级公路8168.9公里,二级公路9413.1公里,乡、村道改造项目三级公路392公里,通自然屯公路2000公里,牡丹江江南客运站,镜泊湖客运站,绥芬河国际客运中心、西城区客运站和货运中心,宁安镇客运站和货运中心

 

民航

牡丹江机场迁建,绥芬河机场

 

水运

海林莲花湖渔港

 

第二十五章  加强水利设施建设

以提高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水资源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和保障水资源供给为重点,加快水利设施建设,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利保障体系。推进牡丹江、穆棱河、绥芬河干流河道整治和堤防工程,建设牡丹江城市防洪四期。推进牡丹江市东小河、北安河、铁岭河、亮子河、放牛沟河,海林市海浪河、斗银河、红沟子河、密红河、山市河,宁安市马莲河、沙兰河,穆棱市白草沟、马桥河、雷锋河,林口县乌斯浑河、四道河、鲶鱼河、亚河、五虎林河、大杨木河等以堤防、护坝、清淤、河道整治为重点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东宁绥芬河北岸国土防护工程。牡丹江市区左岸堤防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三大河流干流主要河段达到50年一遇,小流域堤防达到20--30年一遇。加快控制性特别是大中型控制性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到2015年,利用水量占水资源总量的比例由十一五末期的14.0%提高到22.7 %,流域新增年供水能力3.28亿立方米,其中城镇生活和工业供水能力2亿立方米,农业及生态环境供水能力1.28亿立方米。加快建设林海水库、牡丹峰水库、穆棱奋斗水库、福生水库、东风水库、绥芬河五花山水库、林口滨海水库、四道河子水库等8座水库,新增库容8.2亿立方米。建设三间房、大湾等中小型水利枢纽和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完成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初步完成牡丹江、穆棱河、绥芬河水系水量分配方案。推进用水总量控制。建立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有效遏制江河湖泊水体恶化趋势。

第二十六章  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科学有序规划,适度超前,加速推进以道路、桥梁和三供两治为重点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规模推进江南新城兴隆组团二、三期、西部新区、城区和中俄信息产业园、对俄贸易工业园区、大庆路工业园、爱民北药科技园、绥芬河保税区和各县(市)开发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完善城市交通网络,牡丹江市区重点建设北太平路、青梅跨江桥、西十一跨江桥、路灯绿色照明改造、公路货运枢纽二期、牡丹江至三道关、桦林、牡丹峰、海林道路、牡丹江西环路、镜泊湖客运站等重点项目。加快各县(市)城关镇城市道路交通网升级改造,建设绥芬河国际客运中心、西城客运站和货运中心,宁安镇客运站和宁安货运中心等重点项目。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开辟快速公交线路,增加和更新公交车辆,增设公交站场。推进三供两治工程,提升城镇供水、供热、供气能力,有效解决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建设林海水库供水工程,建设绥芬河第三净水厂、海林二水厂扩建、宁安城市供水和东京城镇供水等重点供水项目。牡丹江市区5年内完成1570万平方米热网改造,县(市)城关镇结合热电联产、锅炉改造,加强供热管网建设。全力推进天然气入市工程,改造优化城市环境和燃料结构。建设牡丹江市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完成一河三溪六湖和镜泊湖重点治污项目,推进万人以上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建设牡丹江市区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探索生活垃圾回收处理,强化县(市)城关镇及其他中心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到2015年,全市新增城市日供水能力10.2万吨、县以上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6.3%,县以上集中供热普及率、燃气普及率、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5%90%70%100%

第二十七章  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和完善城市电子信息监控体系,加快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建设信息牡丹江。建设宽带无线城市,推进城市光纤到楼入户,扩大普通服务范围,加快农村宽带网建设。全面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融合。加快网络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创新产业形态,推动相关产业发展。支持信息企业破除体制障碍,形成适应“三网”融合的法规体系、监管体系和标准体系。推进农业信息化,发展数字农业,建设面向农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促进制造业信息化,加快信息技术在研发、生产、营销等环节的全面应用。推进基础设施信息化,提升水利、交通、能源等领域管理体系的智能化水平。统筹建设电子政务,推进电子政务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强化人口、地理、金融等基础设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第二十八章  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推进三优文明城市创建和精细化管理工程,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以打造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全面推进三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城市环境面貌、社会秩序和公共服务质量。突出城市特色,打造山水园林名城和冰雪文化名城 。坚持高标准规划和高标准建设,提升城市的生态品位、文化品位和建筑品位,大力创造体现地域特色的建筑精品。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力争规划期内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全市每年改造面积120150万平方米,其中牡丹江市区6080万平方米。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和文明城,以及建设卫生城市为载体,加快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力争2015年以前全面达到国家优秀人居城市各项标准,牡丹江市区和所有县(市)城关镇及示范镇都要达到三优文明城市总体要求。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市政公用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质量,建立优良的城市秩序。进一步理顺城管体制,建立城管长效机制。按照建设秩序城市、宁静城市、靓丽城市的要求,加大对市政设施、绿化亮化设施、停车场、居民小区环境、道路交通环境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开展对机动车超载超速、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建筑扬尘、噪声扰民、街头小烧烤等的专项治理和综合整治。

七、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篇

统筹城乡发展,以推进城镇化建设为重点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逐步建立有区域特色的城镇体系,构筑大牡丹江总体空间布局框架,推动同城化发展,做大做强牡海宁城市群和以绥芬河为中心的口岸城市群,提升小城镇建设水平,十二五期间初步建立起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和城乡一体化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市场流通综合体系。

第二十九章  构筑大牡丹江总体空间布局框架

根据城镇发展现状和地域空间结构,形成市域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中心节点城镇、特色小城镇、一般建制镇五个职能层级组成的层次分明、分工明确、布局合理的区域城镇体系。进一步构筑和完善双极带动、对流辐射、东西响应、一线贯通的城市群形态。发展壮大牡海宁城市圈和绥东穆口岸近岸城镇群,推进同城化进程,大力提升牡丹江市区(市域中心城市)、绥芬河(区域中心城市)两大城市核心对牡丹江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带动能力。以推进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建设为契机,壮大哈牡绥东对俄经济带,提升其对两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第三十章  推进牡海宁地区同城化发展

按照“三城、六镇、一山、十大组团”的布局框架,强力推进牡海宁同城化进程。加快三城(牡丹江中心城区和副中心海林、宁安二市)规划建设,提升综合服务功能、产业开发功能和辐射带动功能;改造提升环绕中心市区的桦林、温春、铁岭、磨刀石、五林、海南六个卫星城镇;依托老黑山打造辐射牡海宁的中央公园生态核心;建设兴隆、新立、镜泊湖飞地、牡丹峰、三道关、磨刀石、五林、海浪、拉古、铁岭等十个优势特色突出、服务于中心城市的城市功能组团。重点建设中心城区,全面加快江南新城区建设,推进老城区完善及旧城改造,打造“一轴、一带、一心”,即牡丹江城市中轴线、牡丹江沿江景观带和江南滨水公共核心区,完善大牡丹江核心都市区。到2015年,以加速推进牡海宁同城化、打造半小时经济圈为方向,以基础设施共建、交通通信共享、生态环境同治和产业园区同建为切入点,基本实现产业布局、城际交通、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资源开发、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同城化,现代化城市群的框架基本形成。牡丹江市区人口达到100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

第三十一章  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

坚持“撤并自然屯、建设中心村、发展小城镇”的战略方针,积极稳步推进全市村镇布局的战略性调整,集约建设和发展小城镇,发挥小城镇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节点”作用。重点抓好纳入全省“百镇建设示范工程”的镜泊湖小镇(旅游名镇)、横道镇、下城子镇(绥穆新城)、石岩镇(宁安农垦新城)、绥阳镇、莲花镇和明星朝鲜族小镇建设,同步推进10个市级示范镇建设,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将这批示范镇率先建设成全市农区产业化发展中心、市场化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承载中心和社会事业辐射中心,成为我市经济发达、人口相对集聚、城镇化程度较高、基础设施完善、社会功能完整、服务体系完备的城乡一体化的重要结合点。贯彻特色建镇方针,按照“一乡(镇)一业、一村一品”的思路,发展特色产业,壮大小城镇经济实力,为小城镇建设提供强大的产业支撑。建设一批旅游型、外向型、综合型、加工型、商贸型、交通枢纽型、资源开发型的特色小城镇,打造一批名星城镇。采取财政资金倾斜、税费减免、建设用地保障、电力设施优先、科技人才扶持等政策,扶持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心村建设,稳步实施村屯撤并,开展大型中心村社区化管理试点。“十二五”期间,建设5万人口以上规模小城镇1个,5万至3万人口规模的2个,3万至1万人口规模的4个。

第三十二章  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消除城镇之间、城乡之间要素流动的体制障碍,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和合理配置。抓好阳明区城乡一体化试点、爱民区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绥芬河市城市化试点、宁安农垦新城组团开发试点和东安区兴隆镇城市化试点。系统推进城乡户籍制度、就业制度、财税制度、土地管理和使用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行政管理体制、规划管理体制、小城镇建设与城市化发展模式和社会事业体制等方面的综合配套改革,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向城镇转移,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过程。建立向上争取、财政投入、政策扶持、自身筹集、招商引资和企业与个人投资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全市城镇化发展综合协调互动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区划改革。

八、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篇

按照区域一体化和城乡一体化协同推进的思路,全面整合区域内各方资源,构筑和完善区域生产力布局空间结构,加快四大经济板块建设,形成四大经济板块隆起、双中心带动(牡丹江、绥芬河)、一条产业带贯通(沿301国道经济带)的生产力空间布局结构。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城区经济,推进区域合作共建,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第三十三章  加速构建四大经济板块

按照区域功能、资源特征、产业特色、优势集中、集约发展原则,打造全市中部、西部、北部、南部四大经济板块,进一步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中部板块以牡丹江、绥芬河两市为核心,构建全国重要中俄商品集散中心,打造黑龙江省重要对俄进出口加工基地和开展对俄高层次经贸科技合作基地,形成牡丹江市主要经济增长地带和产业技术扩散中心。西部板块以镜泊湖、莲花湖和中国雪城三大旅游基地为重点建设旅游经济区,打造全国和东北亚一流的避暑度假休闲胜地和黑龙江省重要冰雪和森林旅游胜地,依托资源优势建设黑龙江省水电基地,打造牡丹江“后花园”,构建牡丹江西部生态屏障。北部板块依托非金属矿产资源优势和粮食与特色农产品优势,建设工矿生态农林区,打造黑龙江重要非金属矿资源开发利用基地和牡丹江重要农产品生产与加工基地,以三北防护林建设和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构建牡丹江市北部绿色屏障和生态缓冲区。南部板块重点发展持续高效农业、都市型农业和外向型农业,建设中心城市的“菜篮子”和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与出口加工基地,以森林生态恢复和流域水污染防治为重点构建牡丹江南部生态屏障。

第三十四章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坚持强县扩权,创新工业带动、边贸牵动、农业产业化推动、旅游拉动等县域经济发展模式,促进县域一、二、三产业和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县(市)之间分工合作、错位发展,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巩固提升我市在全省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领先地位,推进绥芬河由全省县域经济第一县(市)向北方深圳迈进,已进入全省十强县的要巩固提升其强县地位,其他县(市)向全省十强县迈进。实施“突破林口”战略,加快后进县乡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步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第三十五章  壮大发展城区经济

创新城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实施扶持城区经济发展的政策,建立市区两级权责利相统一的财税体制,完善城区经济社会管理职能,促进各区经济合理分工、协调发展。大力提升城区产业层次,发挥城区现代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突出发展旅游、商贸、物流、服务外包、文化创意、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和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结算经济。打造“四条名街”,建设“五大广场”,完善城内和城郊两个旅游圈,构建中国旅游热点城市。培育以大型卖场为龙头,大型超市、连锁店为主体,以专业店、精品店为补充的商贸核心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的综合物流园区和服务外包、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推进城区工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投资强度、低消耗、少污染的都市型工业,实施城区“工业进园区”、“退二进三”和“退二进楼宇”。加快各卫星城镇城市化步伐,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发展与中心城区协作配套产业和都市型农业,推进城中村、城郊村改造。做好建设用地存量和增量调整,拓展城区发展空间。

第三十六章  推进县场(局)合作共建

积极推进与同域内省农垦系统的两个农场和省森工系统的8个林业局的合作共建,打破所有制、部门和地域界限,在规划、投入、税收、教育、管理、医疗、户籍等方面制定实施统一政策,推进道路、电力、通信设施等跨区共建,实现资源共享和项目共建。推进县场(局)共建向多领域纵深发展,创新共建模式,研究出台地方与森工农垦系统合作共建优惠政策,推动合作共建向农业开发、小城镇建设、支柱产业培育、风电水电开发、林木产业开发、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等方面扩展。

九、科技、教育和人才发展篇

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为主线,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与人才强市战略。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黑龙江省中东部外向型星火带建设;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创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体制机制;加强人才资源开发,促进人才优势向经济优势、竞争优势转变。

第三十七章  加快科学技术创新

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由主要依靠总量扩张向依靠科技进步转变。“十二五”期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5%以上,达到380亿元。到2015年,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2%以上。

第一节  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社会化、网络化、专业化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加大对产学研联合产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支持力度,提升公益性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集成配套服务能力和工程化服务水平。重点推进牡丹江特种材料产业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电子信息产业技术综合服务平台、公共科技资源共享综合服务平台、特种纸产业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和生物医药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十二五”期间,新增国家级生产力促进中心1个、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2个、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个。打造黑龙江东南部科技信息资源中心。推进我市省级特种材料工程技术中心上升为国家级中心,并建成特种纸、医药开发、猫科动物繁育、食用菌等5个省级工程中心。围绕我市“十二五”重点项目实施,搞好关键性和前沿性技术开发,实施科技攻关,形成一批以高新技术为核心的主导产品。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交易市场体系,加强国家级和省级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第二节  加速推进牡丹江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

以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暨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为载体,加快推进牡丹江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加强循环经济关键技术及工艺的研究开发与推广示范,加快区域高新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开发,培育新型企业和特色产业集群,使试点园区成为我市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先行区域。重点推进:围绕煤化工、造纸、无机硅材料、废渣资源化和农副产品深加工五大循环经济产业链,开展循环经济关键技术攻关;加速推进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在信息技术和光机电一体化产品研发、生物医药技术研究与开发、新能源多元化开发等方面取得突破;规模推进特种材料产业基地和石油钻采装备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在高纯度硅硼粉体材料和工程陶瓷制品深度开发、太阳能电池硅材料产业化生产技术研究、纳米材料设计与制备关键技术研究、新型石油钻采装备自主研发等方面实施突破。

第三节  建设黑龙江省中东部外向型星火产业带

加强对俄罗斯的科技合作与国内先进地区的联系,构建外引内联的区域合作平台。以科技富民强县、促进新农村建设为重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利用国内外两大市场,构建外向型和区域特点的星火产业带。重点开展外向型产业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开发,启动建设中俄农业高新技术合作示范园区和完善外向型星火产业带人才培训基地。到2015年,在星火产业带建立4个具有区域特色的支柱产业,建设10个科技含量高、具有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的特色产业基地;建成10个产值超亿元的星火龙头示范企业,实现人均收入年提高10%以上的目标。

第三十八章  加快发展教育事业

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以终身教育为理念的现代教育体系,向教育强市迈进。

第一节  巩固提高基础教育

高标准、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免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免住宿费,并为经济困难家庭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为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补助。实现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和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15岁以上人口平均教育年限达到11年左右。建立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网络,多元化发展学前教育,突破学前教育这个难点,实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以上,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学前教育普及县(区)占全部县(区)的比重达到95%以上,省级标准化幼儿园占全市幼儿园的比重达到70%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0%,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达到70%。优质高中比重达到50%以上,高中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

 

 

主办单位:中共海林市委员会 海林市人民政府
维护制作单位:海林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
电话:0453—5618308 Email:hlswxb@163.com Email:zwxxhb@163.com 网站标识码:2310830012 黑ICP备05007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