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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做好2017年城区巷道义务共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作者:机关工委 来源: 更新时间:2017-04-14

各单位党组织

按照《海林市2017整治城乡环境,创建文明城市行动方案海创城办发[2017]1)文件要求,机关工委系统承担清理巷道环境卫生任务为新兴路以西所有巷道(东西15条,南北3条),清理巷道及两侧边沟垃圾杂草残土和占道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2月末——10月末每月10-15日为城区巷道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日。根据创城办、爱卫办通知和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第29个爱国卫生月工作推进会议精神,4月份集中整治时间19日上午9:00时。

二、整治地点

城区新兴路(大杨树)以西所有巷道。

    三、整治标准

    清理巷道及两侧边沟垃圾杂草残土和占道物。达到三清、四净(树根清、墙根清、电线杆根清,道牙石净、人行道净、雨水口净、路面净),彻底清除三堆(垃圾堆、炉灰堆、污冰堆),垃圾残冰残雪运至东山垃圾场。

    四、任务分工

整治巷道分除个别单位划出略有调整外基本与往年相同(详见附件1:市直属机关工委城区巷道义务共建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分解表;附件2:市直属机关工委2017城区巷道义务共建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分解图)。

五、有关要求

每次巷道义务共建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结束后,要填整治巷道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并至少报现场劳动照片3张(全景、带队领导、机关干部照片各1张),逾期未报者视为未参加此次活动,记录在案;机关工委将会同创城办、爱卫办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党建工作考核和先优表彰的重要依据。

各单位除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巷道环境卫生整治之外,要按照机关靓化标准,组织全体职工对单位室内外卫生进行全面整治,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各单位门前院内都要打造花卉景观,做到门前、办公区环境整洁、美化、绿化。

联系电话:72232787222110

电子邮箱:hailinjggw@126.com

机关工委QQ工作群:189940926

附件1:市直属机关工委2017城区巷道义务共建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分解表、分解图    

    2市直属机关工委2017年城区巷道义务共建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分解表、分解图。  

       3:市直属机关工委2017城区巷道义务共建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中共海林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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