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吾尔留汗·阿斯里汗同志挂任职务的通知
海组干字〔2014〕90号
作者:组织部 来源: 更新时间:2015-5-22 9:52:35

 

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党工委):

根据牡丹江市委组织部《关于吾尔留汗·阿斯里汗同志挂任职务的通知》(牡组干字〔2014〕105号)文件精神,经2014年5月16日牡丹江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吾尔留汗·阿斯里汗同志挂任海林市政府副市长。挂职时间自2014年4月至2015年2月,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另行发文。

 

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下载:

海组干字90号:挂职副市长吾尔留汗阿斯里汗.doc

主办单位:中共海林市委员会 海林市人民政府
维护制作单位:海林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
电话:0453—5618308 Email:hlswxb@163.com Email:zwxxhb@163.com 网站标识码:2310830012 黑ICP备05007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