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牡市安委会《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海安发〔2018〕8号
作者:安监局 来源: 安监局 更新时间:2018-06-28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牡市安委会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牡安发〔201811)印发给你们,请各、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重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研究部署,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针对问题导向,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大培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稳定。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从2018年6月至12月,分全面部署、自检自查(6月);强化执法、集中整治(7月至10月);督导检查、巩固提高(11月至12月)三个阶段,重点在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冶金等工贸行业、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三、明确要求,确保取得实效

、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党政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政府要成立组织机构,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政府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组织指导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并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联合相关部门制定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整治措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严”字当头,从严查隐患、从严监管、从严督查、从严整治、从严惩处,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坚决依法查处,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专项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各牵头部门务必于6月29日前将各专项检查方案上报至市政府安委办;每月底向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后);10月、12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阶段工作总结。联系人:张思佳,联系电话:8188114,邮箱:hl-anjianju@163.com。

 

 

 

 

           海林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626

 

附件下载:

海安发[2018]8号.doc

1.jpg

2.jpg

3.jpg

4.jpg

5.jpg

黑安发2018年5号附件.doc

主办单位:中共海林市委员会 海林市人民政府
维护制作单位:海林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
电话:0453—5618308 Email:hlswxb@163.com Email:zwxxhb@163.com 网站标识码:2310830012 黑ICP备05007093 牡公网安备231083020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