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牡市安委会《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百万人”大培训活动方案>通知的通知》(牡安发〔2018〕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林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7月3日
附件下载:
海安发[2018]9号.doc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百万”人大培训活动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