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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海林市经济合作促进局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经济合作促进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工作的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经济合作促进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经济合作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编制全市经济合作促进和...[详细]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海林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内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部,项目部,考核部,信息部,企业服务中心,外联部。海林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隶属于海林市经济合作促进局。[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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