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职责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李振国:主持市委政法委全面工作,负责社会稳定、公安司法、信访调处、创新社会管理、本战线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信访稳定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

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4月入党,大学学历, 管理学学士。

 

1992.09—1995.07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计算机一系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学生

1995.07—1998.06  牡丹江市委办公室机要科员

1998.06—2002.01  牡丹江市委办公室机要科副主任科员(副科)

2002.01—2002.08  牡丹江市委办公室文电科副科长

2002.08—2003.10  牡丹江市委办公室文电科副科长正科)

2003.10—2007.05  牡丹江市委督查室副主任

(其间:2000.09—2003.12在黑龙江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7.05—2010.12  牡丹江市委办公室正科秘书

2010.12—2011.11  牡丹江市纪委副处级监察员(副处)

2011.11—         海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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