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职责
副市长 李峰:负责工业、科技、商贸、物价、交通、移民安置、发展改革和对外开放等方面工作,负责本系统项目建设、廉政、安全、信访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移民安置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物价局。
    联系牡丹江水力发电总厂、海林火车站、301国道海林和横道河子收费所、市供电公司、市农电公司、市邮政管理局、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海林市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海林分公司、中国电信海林分公司、海林石油公司、牡丹江机场分公司、市科学技术协会、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9.08—1995.08  海林县农业委员会科员、办公室主任

1995.08—2002.12  海林市委组织部科员、办公室主任兼干部监督室主任

2002.12—2005.06  海林市委组织员(副科)

2005.06—2008.10  海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绩效考评办主任(正科)

2008.10—2009.03  海林市二道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候选人

2009.03—2009.12  海林市二道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9.12—2011.08  海林市柴河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1.08—2011.12  海林市政府办副主任

2011.12—2016.11  海林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11—2016.12  海林市政府副市长候选人(副处),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12—2017.07  海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7.07—        海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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