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高峰: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主管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哈烟总厂海林分厂。
1990.05—1997.12 东宁县南天门乡财税所专管员、秘书、商检局检验员
1997.12—1998.05 东宁县商检局办公室副主任(副科)
1998.05—1999.05 林口县朱家镇党委副书记(正科)
1999.05—2003.01 林口县五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3.01—2007.07 省镜管委规划局局长(副处)
2007.07—2008.11 省镜管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08.11—2011.11 海林市政府副市长
2011.11—2013.06 牡丹江市阳明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2013.06—2017.04 牡丹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正处)
2017.04—2017.05 海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候选人
2017.05—2017.07 海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2017.07—2017.10海林市委副书记、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7.10— 海林市委副书记、政府党组书记、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