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职责
副市长 张兴武:负责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区供排水等方面工作,负责本系统项目建设、廉政、安全、信访工作。
    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房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林办事处、各供热公司、供水公司。

 

男,汉族,1971年5月出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入党,研究生学历。

 

1989.08—1992.02  宁安县生产资料公司业务员、团支部书记

(其间:1991.03—1993.11在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大学财务会计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2.02—1992.08  宁安市兴华乡供销社职工

1992.08—1992.10  宁安市兴华乡供销社副主任

1992.10—1997.11  宁安市兴华乡经管站站长

1997.11—2001.02  宁安市石岩镇副镇长

(其间:1998.03—2001.01在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1.02—2002.08  宁安市马河乡党委副书记

2002.08—2006.05  宁安市马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其间:2005.06—2005.08任沙兰镇抢险救灾指挥部副总指挥)

2006.05—2006.09  宁安市沙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6.09—2007.11  宁安市沙兰镇党委书记

2007.11—2012.11  宁安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其间:2005.03—2008.01在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12.11—2013.02  宁安市委办公室主任

2013.02—2016.11  宁安市政府副市长

2016.11—2016.12  海林市政府副市长候选人

2016.12—         海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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